金锁关镇中心卫生院:
你院报来《关于变更辐射安全许可证的请示》(铜印金卫发〔2020〕13号)收悉。
根据国务院《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第449号令)及原环境保护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第3号令)规定,我局认为你院符合许可证变更条件,同意你单位名称由“金锁关镇中心卫生院”变更为“铜川市印台区金锁关镇中心卫生院”,变更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编号为陕环辐审〔2020〕B009,其他内容不作改变。许可证编号为陕环辐证〔30024〕有效期至2025年4月13日。
铜川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