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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陕西省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7-22 08:52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财政局、工信(经贸)局,新区财政局、工信局:

现将《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资〔2024〕68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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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2日
























网络编辑:邵华
信息审核:任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