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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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24 年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2-01 08:45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财政局: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4 年度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的通知》(陕财办农〔2024〕3 号)和中共铜川市委组织部关于耀州区及新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分配意见,现下达 2024 年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本次下达 2024 年省级财政补助村级组织运转经费 2200万元(详见附件 1)。其中:2015 年前“固定数额补助”安排资金 1312 万元,省级新增安排资金 888 万元。请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接收下达转移支付指标,并通过一体化系统完成预算下达等工作。该项收入列 2024 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02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705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年终省级转移支付功能科目列“2300202 均衡性转移支付支出”,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政策要求。各区县财政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的负担比例和标准,足额保障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并通过财政惠民“一卡通”形式发放村干部补贴。

二、细化组织管理。各区县财政部门要切实细化组织管理工作,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挤占;对没有完成撤并村任务的县区,要积极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尽快撤并到位;要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对有关部门委托村级组织开展相应工作的,应安排工作经费,不得向村级组织摊派或转嫁。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区县财政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完善政策、总结经验,提高保障水平。财政所要发挥就近就地监管优势,严格审批程序,规范发放流程,实行透明化管理,确保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按规定发放使用,切实发挥和提高村级组织的运转水平及服务能力。


附件:1.2024 年度省财政承担村级组织运转转移支付资金补助表(总表不发)

     2.村级组织运转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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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 年 2 月 1 日


网络编辑:邵华
信息审核:任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