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精神,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我局组织相关职能科室,于2024年4月对市本级部分单位的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以2022年-2023年底财务账和资产账数据为依据,从建立资产管理制度、专人专管、资产台账、定期盘点、按期报送资产月报与年报、资产购入与处置程序、账实相符情况等7个方面,对市本级10家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抽检。
二、政策依据
《铜川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铜川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实施办法》。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资产入账不及时、不规范,跨年度入账、资产卡片入账时未准确填写资产名称。
二是账账不符,账务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净值与资产年报数据核对不一致。
三是未定期开展资产盘点工作,检查账务期内未开展资产盘点工作。
四是存在账外资产,新购资产会计处理方面,一是新购资产未计入固定资产,二是把新购资产支出当作费用在当期进行列支。
四、处理情况
市财政局就检查情况点对点给部门进行了反馈,明确了整改时限,提出了问题整改要求,能立行整改的问题立即整改,需要长期坚持的要建立相关机制。10月底前,相关单位将整改情况报送市财政局。
铜川市财政局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