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财政局
本站支持IPv6
返回主站

文字解读:铜川市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

来源:铜川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3-17 11:02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2022年10月29日,铜川市财政局印发了《铜川市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办法》制定背景

2015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十七条明确,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开展绩效评价;2018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对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方式方法和结果应用等提出了新的要求,明确提出“通过自评和外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预算执行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实现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

二、《办法》制定过程

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市财政局在认真研究中省市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政策的基础上,结合铜川绩效管理工作实际,形成《办法》初稿和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和市财政局相关科室意见建议,充分吸收和采纳相关建议,并形成最终《办法》,制定印发。

三、《办法》主要内容

《办法》共八章,四十八条。包括总则、绩效评价职责分工、绩效评价对象和内容、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方法、绩效评价的组织管理与实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及公开和附则。

(一)绩效评价职责分工。 包括:财政部门主要职责、预算部门主要职责和项目实施单位主要职责。

(二)绩效评价对象和内容。财政评价对象优先选择贯彻落实中省和市委、市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部门评价对象优先选择部门履职的重大改革发展项目,原则上应以 5 年为周期,实现部门评价重点项目全覆盖。

(三)绩效目标管理。财政部门要对预算部门申报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 绩效目标确定后,随同部门预算一并批复,一般不予调整,预算执行中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应按照绩效目标管理要求和预算调整流程报批。

(四)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方法。绩效评价指标分为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绩效评价标准通常包括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等,绩效评价方法主要包括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标杆管理法。

(五)绩效评价的组织管理与实施。绩效评价基本工作程序包括前期准备、部门(单位)自评、实施评价和撰写报告四个阶段。

(六)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及公开。各级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应当按照要求将绩效评价结果分别编入政府决算和本部门决算,报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并依法予以公开。

四、《办法》贯彻实施

《办法》自2022年10月29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原文:铜川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铜川市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网络编辑:邵华
信息审核:任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