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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自然资源领域市级与区县财政 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汇总情况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8-25 00:00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铜川市自然资源领域市级与区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共征求相关单位7家,回复单位7家,提出意见建议2家,无意见5家,共征求意见建议12条,具体情况如下:

一、市自然资源局:

(一)建议将第一部分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组织全市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修改为“组织全市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年度变更调查和监测”;“全市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修改为“全市基础测绘、城市规划区基础测绘、测绘行业管理和地图审核”;“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修改为“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小城镇规划区基础测绘”;“实施区县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修改为“实施区县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年度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

理由:均按实际工作职责进一步细化。

(二)建议将第二部分自然资源产权管理:第二项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和权益管理“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修改为“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

理由:按实际工作职责进一步细化。

(三)建议将第四部分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第一项国土空间规划整体修改为“将市级和跨区县区域或流域的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评估和监督实施;落实全市主体功能区战略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研究拟定国土空间规划配套政策制度;承担市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县级、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审查和监督实施;上级行业管理部门明确由市级落实的工作任务;市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多规合一”业务协同系统建设等事项,确认为市级财政事权,由市级承担支出责任。

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及城市体检评估工作;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等事项,确认为市级与区县共同财政事权,由市级与区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

将县级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县级、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评估和监督实施;协助做好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以及区县相关规划、战略和制度建设工作;上级行业管理部门明确由区县落实的工作任务,以及区县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建设等事项,确认为区县财政事权,由区县承担支出责任。”

理由:按目前实际工作职责修改。

(四)建议将第四部分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第二项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拟定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去掉。

理由:因与第三部分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第二段第一句重复。

(五)建议将第五部分生态保护修复“将组织编制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组织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修改为“将组织编制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组织申报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

理由:按目前实际工作职责修改。

(六)建议将第六部分自然资源安全“市级负责的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按权限承担压覆矿产资源审核工作”修改为“市级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理由:压覆矿产资源审核的权限在省级; “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修改为“编制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理由:按目前实际工作职责修改。

(七)建议将第八部分“自然资源领域其他事项”修改为第九部分“自然资源领域其他事项”。

理由:将自然资源执法单独新增第八部分自然资源执法,并将“自然资源领域其他事项”中的执法职责统一归并到自然资源执法中。 

增加的“八、自然资源执法”内容为:“将市级自然资源的行政执法与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将承担法律法规直接赋予市本级的土地、矿产资源和测绘地理信息等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职责;自然资源卫星遥感监测执法检查工作;组织查处市域内跨区域和具有全市影响的重大、复杂案件;指导和统筹协调区县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工作,确认为市级财政事权,由市级承担支出责任。

根据市自然资源局授权委托负责派驻区域自然资源领域自然资源执法与信访、维稳、行政诉讼等工作;受委托负责查处派驻区域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测绘违法案件,确认为区县财政事权,由区县承担支出责任。”

理由:按市级实际承担行政执法工作和市自然资源执法支队与区县局执法职责,单独设立统一归并。

(八)建议将原第八部分自然资源领域其他事项,改为第九部分自然资源领域其他事项;将原稿中“组织和指导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等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根据市自然资源局授权委托负责派驻区域自然资源领域自然资源执法与信访、维稳、行政诉讼等工作”、“受委托负责查处派驻区域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测绘违法案件”去掉。

理由:统一归并入新增第八部分:自然资源执法。

二、耀州区政府:

(一)由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区县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作;实施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建议由市级与区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

(二)由于出让收益上缴国库,区县管理的采矿权的出让、审批登记发证工作,建议由市级承担支出责任。

(三)由于人民生命安全,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大型及以上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地质灾害隐患早期识别、地质灾害风险预报预警;重点区域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等综合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建设;指导开展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及应急测绘保障;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监管工作,建议由市级承担支出责任。

(四)由于人民生命安全,因自然因素造成的中、小型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区县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群防群测及其他地质灾謇防灾减灾工作,建议由市级与区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

三、王益区政府、印台区政府、宜君县政府、新区管委会,市林业局均无意见。

四、我局对收集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汇总,市自然资源局反馈的八条意见全部采用,并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完善;耀州区政府反馈的四条意见建议皆为区级支出责任上移,本方案在制定时已充分考虑将适宜由市级承担的支出责任上移,且所提建议无政策依据和文件支撑,故均未采用。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922日,《铜川市自然资源领域市级与区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以铜政办发〔202128号文件正式印发执行。


网络编辑:邵华
信息审核:任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