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财政局、市级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 202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陕财办社〔2025〕62 号),以及铜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 2025 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意见的函》(铜卫健函〔2025〕121 号),现下达你区(县、单位)2025 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资金 万元,专项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支出。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请通过预算一体化系统接收下达转移支付指标,并通过一体化系统完成预算下达工作。该资金收入科目列 2025 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 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科目列“2100408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年终省级转移支付功能科目列“2300249 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见附件 1、附件 2。
二、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请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请结合实际,统筹安排,专款专用,做好对下分解,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加强绩效监控,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绩效目标高质量完成。
附件:1.202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2.202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补助资金分配表(原重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部分)
3.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
铜川市财政局
202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