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益区财政局、铜川市中医药发展中心、铜川市药王山管理处、铜川市妇幼保健院: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陕西省中医药 管理局 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下达 2025 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等 4 项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 知》(陕财办社〔2025〕58 号),以及铜川市中医药发展中心《关 于申请拨付 2025 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中央补助资金的报告》(铜中医药字〔2025〕6 号),现下达你区县(单位)2025 年中央补助资金 万元,专项用于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项目支出。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请通过预算一体化系统接收下达转移支付指标,并通过一体化系统完成预算下达工作。该资金收入科目列 2025 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列“1100249 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01704 中医(民族医)药专项”。年终省级转移支付功能科目列“2300249 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详见附件 1。
二、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 督范围,请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请结合实际,统筹安排,专款专用,做好对下分解,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加强绩效监控,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5 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中央补助资金分配表
2.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
铜川市财政局
202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