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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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就业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5-09-18 14:23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市人社局、各区县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下达 2025 年就业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陕财办社〔2025〕82号),以及市人社局《关于 2025年就业补助资金分配意见的函》(铜人社函〔2025〕39号)、市人社局《关于 2025 年市级配套就业补助资金分配意见的函》(铜人社函〔2025〕41号),现下达你区(县、单位)2025 年就业补助资金(第二批)预算 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包括中、省、市补助资金。就业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和补充创业担保贷款基金(原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和补充小额担保贷款基金)不得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二、各区县请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接收转移支付指标,并通过一体化系统完成下达资金列入本级的预算编制。该项收入列 2025 年政府收支入科目“1100248 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

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区县列“2080799 其他就业补助”,转移支付功能科目列“2300248 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区县列“51301 上下级政府转移性支出”。市级单位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及 政 府 支 出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详 见 附 件 1 。 项 目 代 码10000013Z135080000005。

三、就业补助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区县财政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四、各县区财政、人社部门要密切合作,合理安排就业补助资金投入。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管理,严格按规定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实施城市要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2025 年就业补助资金预算分配将继续体现激励约束机制,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效益。对审计和督查检查中发现问题、绩效评价结果差、预算执行不到位、资金结余较大的地方,将予以适当扣减。


附件:1.2025 年就业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及科目表

      2.2025 年就业补助资金(第二批)绩效目标表


铜川市财政局

2025年9月18日


网络编辑:邵华
信息审核:任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