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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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24 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8-23 16:55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 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下达 2024 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 7 项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陕财办社〔2024〕60号),以及铜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意见的函》(铜卫健函〔2024〕138号)、《关于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补助资金(原重大公卫)分配意见的函》(铜卫健函〔2024〕149号),现下达你区(县、单位)2024 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资金   万元,专项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支出。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请通过预算一体化系统接收下达转移支付指标,并通过一体化系统完成预算下达工作。该资金收入列 2024 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科目列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年终省级转移支付功能科目列 2300249“医疗卫生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详见附件。

二、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对直达资金实行动态监控。请各区(县)按照相关要求,尽快将直达资金分解,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录,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严格资金管理,确保合理规范使用。

三、请严格资金管理,统筹安排,专款专用,做好对下分解,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加强绩效监控,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本次下达资金中绩效扣减部分由各区县予以补足。


附件:1.2024 年基层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24年地方病防治中央补助资金分配表

      3.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职业病防治项目)分配表

      4.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补助资金(原重大公卫)分配表

      5.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



铜川市财政局

2024年8月23日



























网络编辑:邵华
信息审核:任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