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区县财政局: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24年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预算的通知》(陕财办农〔2024〕38号)及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中央财政 2024 年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预算计划的函》(铜农计财函〔2024〕8号),现将中央财政 2024 年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下达你们(详见附件1)。请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接收转移支付指标,并通过一体化系统完成预算下达工作。该项收入列 2024 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153耕地建设与利用”。年终转移支付功能科目列“23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收到资金后,请按程序及时拨付资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和前期准备等工作。严格按照中央和省级有关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做好资金拨付和管理使用。
二、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纳入2024年中央直达资金管理,
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环节,且保持不变,省财政厅对直达资金实行动态监控。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在分配、指标登录、拨付、使用各个环节均需单独列示,并保持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对于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直达资金又包含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项目,应在预算指标文件、信息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和登录预算指标。
三、请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1.中央财政2024年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分配表
2.区域绩效目标表
铜川市财政局
2024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