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陕财办农〔202430号)和市乡村振兴局《关于2024年第二批中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意见的函》,现下达你们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详见附件 1)。请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接收转移支付指标,并通过一体化系统完成预算下达等工作。该项资金收入列 2024 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1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505 生产发展”。年终转移支付功能分类科目列“2300231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资金分解下达工作。各区县财政局要严格按照《铜川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铜财农〔2021〕39号)、《关于<铜川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铜财农〔2023〕51 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做好资金分解下达等相关工作。各区县要在收到指标文件 30 日内向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备案项目计划,并完成资金下达预算的完整流程。预算指标文件下达后,要抄报市财政局备案。
二、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按照《铜川市财政局等六部门转发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铜财农〔2022〕90 号)要求,督促相关部门加强项目谋划等前期工作,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各区县要持续提高省级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资金的占比,2024 年省级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资金的占比要达到 65%以上,且不得低于上年度产业发展资金的占比。
三、认真落实直达资金管理要求。此次下达的衔接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各区县财政局在下达该资金时,应单独下达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各区县财政局将直达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对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直达资金又包含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信息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和登录预算指标。
附件:1.2024 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2.铜川市 2024 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绩效目标表
铜川市财政局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