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财政局
本站支持IPv6
返回主站

铜川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预算的通知

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10-10 16:53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耀州区、印台区、宜君县财政局: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预算的通知》(陕财办农〔2023〕90号)及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预算计划的函》(铜农计财函〔2023〕39号),现将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下达你们(详见附件1),用于受灾地区抗旱救灾工作。请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接收并下达预算指标。该项收入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119防灾救灾”,转移支付功能科目列“23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纳入2023年中央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环节,且保持不变,省财政厅对直达资金实行动态监控。对于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直达资金又包含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项目,应在预算指标文件、信息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和登录预算指标。同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并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二、请严格按照《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3号),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救灾资金拨付使用管理,抓紧做好受灾地区抗旱救灾工作,帮助受灾地区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三、请各市县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要进一步强化管理,加大监管力度,掌握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补助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对于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1: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分配表

附件2:区域绩效目标表



铜川市财政局

2023年10月10日




网络编辑:邵华
信息审核:任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