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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事项

来源:会计科 发布时间:2021-01-19 10:32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服务名称

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

服务部门

铜川市财政局会计科

办理时限

根据省财政厅通知拟定

联系电话

0919-3157257

办理地址

铜川市财政局4015室(铜川市新区金谟东路1

办理时间

根据省财政厅通知拟定

服务内容

按照省财政厅通知,安排相应的学习、考核科目,引导会计人员更新知识、提升会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

办理依据

按照省财政厅年度有关文件精神执行(陕西会计网:http://kjw.shaanxi.gov.cn/kjw/)

申请条件

在“陕西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注册会计人员信息

申请材料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收费标准

根据省财政厅通知拟定

  

流程图





网络编辑:办公室
信息审核:任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