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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

来源:铜川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7-12 09:02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为进一步优化提升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切实降低企业政府采购成本,日前,铜川市财政局印发《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从2021年7月1日起,对政府集中采购限额以上采购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取消采购文件收费,采购文件以电子文档形式免费提供给供应商。同时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中小企业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

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对降低采购人采购成本、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深化政府采购改革意义重大。为做好此项工作,市财政局先后通过赴先进地市考察学习、开展政府采购集中(代理)机构调研、借鉴外省市成熟经验等方式进行多次论证。此项措施的出台,可为政府采购供应商减轻采购资金压力、有效降低采购成本。为化解取消投标保证金对招投标活动造成流标、废标以及违约的风险,文件特别规定对领取采购文件而不参与项目投标也未在规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告知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以及不按照中标合同约定履约的供应商,财政部门将及时进行备案登记,年度内出现三次违约行为,将被列入失信供应商名单,按照《政府采购领域供应商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实施办法》进行处理。


网络编辑:邵华
信息审核:任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