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 川 市 审 计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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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2号
(总第298号)
TONG CHUAN SHI SHEN JI JU
SHEN JI JIE GUO GONG GAO
铜川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3月19日至5月11日,对铜川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公交公司)2023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公交公司建于1961年10月,原名公共汽车组,先后更名为铜川市公共汽车管理站、铜川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等,2000年12月实施公司制改制,更名为铜川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市公交公司属国有控股的城市公益性企业,上级主管部门为市国资委,行业主管部门为市交通运输局,注册资本1581万元,实缴资本1581万元。经营范围主要包括:汽车客运、道路旅客运输、汽车修理、汽车出租;新能源汽车销售、石油零售;广告装潢、设计;房屋租赁、物业管理等。
根据市公交公司账面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末,市公交公司资产总额23819.43万元,负债总额23053.36万元,所有者权益766.07万元。2023年公司实现各类收入12359.9万元,当年利润总额-742.93万元,净利润-752.12万元。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年度财务报告不完整。两家分公司未纳入企业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告。
(二)补助收入核算不规范。市公交公司2023年财政补助性资金2000万元核算科目不规范。
(三)实收资本核算不规范。市公交公司未正确核算企业实收资本金额。
(四)场地租赁损失1.8万元。市公交公司未及时续签某场地租赁协议,造成场地租赁损失1.8万元。
(五)多计提安全生产费用12.6万元。2023年市公交公司超规定多计提安全生产费用12.6万元。
(六)未对应收款项进行减值测试。市公交公司未按规定进行应收账款减值测试。
(七)银行承兑汇票存在5万元损失风险。市公交公司未积极行使票据追索权,形成5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损失风险。
(八)车辆折旧年限未经公司集体会议研究。市公交公司对公交车辆折旧政策未经企业集体研究。
(九)部分合同跟踪管理不到位。市公交公司未对2份承包合同进行持续跟踪管理,形成管理漏洞。
三、审计处理意见及建议
(一)市公交公司应规范财务核算行为,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完整、准确。
(二)市公交公司应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力度,提高内部管理水平。
(三)市公交公司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行使资产追偿权力,确保国有资产安全。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公交公司在收到审计报告后高度重视,成立了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整改事项清单、责任部门、整改事项推进的时间节点及工作要求,实行问题销号制度。
(一)针对年度财务报告不完整的问题,市公交公司已按要求将两家分公司财务数据合并纳入企业合并财务报表。
(二)针对补助收入核算不规范的问题,市公交公司已将2023年计入资本公积2000万元补助资金调整至利润分配—— 未分配利润科目中。
(三)针对实收资本核算不规范的问题,市公交公司已向主管部门建议调整企业股东关系,待主管部门批准后予以调整。
(四)针对场地租赁损失1.8万元的问题,市公交公司已与场地承租方续签租赁合同,承租方已足额补缴场地租赁费1.8万元。
(五)针对多计提安全生产费用12.6万元的问题。市公交公司已调整多计提的安全生产费用12.6万元。
(六)针对未对应收款项进行减值测试的问题,市公交公司召开党委会,重新修订并印发了《财务管理规定》《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七)针对银行承兑汇票存在5万元损失风险的问题,市公交公司第一分公司已向票据承兑人提交债权主张,对方已接收,正在持续追偿中。
(八)针对车辆折旧年限未经公司集体会议研究的问题,市公交公司党委已将车辆折旧等重大事项纳入公司“三重一大”党委会前置研究内容。
(九)针对部分合同跟踪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市公交公司依法向合同履约人送达《铜川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尽快履行相关约定的函》,并持续跟踪合同的履约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