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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1号审计结果公告

来源:铜川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5-01-26 15:53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铜 川 市 审 计 局


  


2025年第1号


(总第297号)

 

 

 

 

 

 

TONG CHUAN SHI SHEN JI JU

SHEN JI JIE GUO GONG GAO

 





铜川市柳范文化苑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和《陕西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的规定,市审计局自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6月30日,对铜川市柳范文化苑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情况进行审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铜川市柳范文化苑建设项目(又名“书画公园”)位于铜川新区朝阳路南、长宁南路东,总占地面积196亩。2017年6月,市新区经济发展局批复项目初步设计,建设内容包含崇楼4座、书画游廊4条、照壁1座、石牌坊1座、浣星池、同辉阁(静月阁)、柳公权馆、范宽馆以及柳公权、范宽、“诗”“画”“印”“书”6座雕塑等。
  项目主管单位为铜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建设单位为铜川市建设项目管理处(以下简称“市项目处”)。勘察单位为地质矿产部地质工程勘查院,设计单位为江苏山水环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10月,陕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建集团”)中标承揽项目施工。项目监理单位为陕西兴通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于2017年11月开工建设,2019年7月对外开放。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内控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
  (二)监理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职。
  (三)多计工程结算价款。
  (四)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未按照规定移交资产。
  三、审计处理意见及建议
  (一)市住建局、市项目处应进一步完善项目监督管理制度,并严格贯彻执行。
  (二)市住建局、市项目处应加强对参建单位的监管力度,按照合同约定追究监理单位责任。
  (三)市住建局应督促市项目处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工程价款结算。
  (四)市住建局应督促市项目处尽快组织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完善竣工决算资料,及时办理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及资产移交手续。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市住建局已起草《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正在修订完善。市项目处将根据市住建局办法,细化建设项目内部管理制度。
  (二)市住建局、市项目处正在与监理单位进一步对接,将依据监理合同扣除相应款项。
  (三)市项目处正在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工程结算。
  (四)市项目处正在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待完成财务决算后,及时办理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手续,同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网络编辑:高渊
信息审核:靳晨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