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 川 市 审 计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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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1号
(总第285号)
TONG CHUAN SHI SHEN JI JU
SHEN JI JIE GUO GONG GAO
铜川仲裁委员会秘书处2017年
7月至2022年12月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仲裁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要求,铜川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4月13日至5月13日,对铜川仲裁委员会秘书处2017年7月至2022年12月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仲裁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需要明确的几个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铜川仲裁委员会于1996年设立,下设铜川仲裁委员会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为铜川仲裁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秘书处为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市政府办公室代管,编制人数4人,实际在编3人。铜川仲裁委员会及秘书处主要职能为:负责仲裁案件受理、仲裁文书送达、档案管理,收取和管理仲裁费用;承办仲裁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017年7月秘书处期初经费结余42.62万元,2017年7月至2022年12月秘书处收入共计416.94万元,支出共计419.95万元,财政收回指标共计39.57万元,2022年12月底经费结余0.04万元。2017年7月至2022年12月秘书处共确认仲裁费收入369.29万元,上缴非税收入专户369.29万元。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
2.未按规定编制财务报告。
3.原始报销凭证不完善。
三、审计处理意见及建议
1.秘书处应加强单位资产管理,依规设置固定资产台账,开展固定资产清查盘点。
2.秘书处应加强单位财务信息汇总分析,依规编制、上报单位财务报告。
3.秘书处应补充完善相关原始凭证,提升会计核算质量。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秘书处收到审计报告后,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落实。
1.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秘书处制定了《铜川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并设置了固定资产台账,明确了资产使用人、管理人及责任。
2.针对未按规定编制财务报告的问题,秘书处已按照市财政局规定编制2022年度铜川仲裁委员会秘书处财务报告,并按规定上报市财政局及主管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3.针对原始报销凭证不完善的问题,秘书处已补充完善相关原始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