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 川 市 审 计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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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3号
(总第252号)
TONG CHUAN SHI SHEN JI JU
SHEN JI JIE GUO GONG GAO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铜川市审计局对《铜川市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所列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铜川市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工作报告》中未整改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总体情况
《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反映了我局2018年9月至2019年8月45个审计项目涉及的131个具体问题。截至2020年4月底,审计检查整改项目45个,覆盖面达100%;131个问题中,108个问题已整改,15个问题正在整改中,8个问题未整改到位;整改率为82.45%,整改金额43.98亿元。《铜川市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工作报告》涉及的8个未整改问题中,2个问题已整改,3个问题正在整改中,2个问题未整改到位,1个问题不再涉及整改。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我市各级各部门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高度重视,能较好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整改问题的同时加强了制度建设,成效较好。但仍存在个别单位扩大开支范围、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未整改到位。
三、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预算收入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的问题,正在整改中。市财政局对财政非税专户进行全面清理,稳步推进非税收入缴库进度,将滞留资金全部缴库。
2.对年初预算编制有待进一步规范的问题,已整改。市财政局在2020年年初预算编制中,对财政预留代编资金进行了全面梳理,制定下发了《铜川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20年市级部门综合预算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市级部门预算的编制范围和口径,做到应列尽列,足额批复。
3.对部分财政资金未按规定时效下达分配的问题,已整改。市财政局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财政专项资金的下达,严格按照规定时限拨付资金,市级代编预算9月底前全部下达到位,中省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在上级下达后于15个工作日内下达至部门和区县。
4.对部分预算项目执行率较低的问题,已整改。市财政局高度重视,在2020年的预算执行中,按照《铜川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对大额专项支出的督导,持续从资金下达、分配等方面加快推进预算项目执行管理,进一步深化财政存量资金盘活,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四、市级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4个单位超范围、超限额使用现金105.52万元的问题,已整改。市人民检察院等4个单位加强了对现金的使用管理。
2.对3个单位超预算、超范围列支经费23.67万元的问题。市文旅局、市应急管理局加强了预算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支出,已整改;市一中工会仍存在扩大开支范围的现象,未整改。
3.对3个单位往来款长期挂账432.17万元的问题。截至审计日,市一中、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全部清理,已整改;市人民检察院已清理213.48万元,剩余134.07万元尚未清理,正在积极整改中。
4.对3个单位未按规定登记固定资产8113.95万元的问题,已整改。市人民检察院等3个单位均已补录固定资产账。
5.对7个单位未严格执行公务卡制度333.65万元的问题,已整改。市商务局等7个单位完善了公务卡执行制度,强化了公务卡结算。
6.对5个单位原始票据不合规250.83万元的问题,市商务局等4个单位通过加强对原始票据的审核,重新获取相关票据等方式进行了纠正,已整改;市文旅局尚未取得200万元支出的合规发票,未整改到位。
7.对5个单位账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整改。市商务局等5个单位通过强化培训、调整账目、完善财务核算资料等加强了财务管理。
8.对3个单位违规发放加班(值班)费、投稿奖励18.44万元的问题,已整改。市人防办等3个单位已全部清退。
9. 对1个单位长期租用公务用车的问题,已整改。市文旅局停止了长期租车行为,并制定了租车管理办法。
10.对1个单位未经审批收费的问题,已整改。市妇幼保健院取消了违规收费的项目。
五、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开工建设管理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2个项目未按计划开工的问题,已整改。铜川铜盛(新川水泥厂)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正在施工中;耀州区兔儿梁革命遗址修缮工程已于2019年6月竣工验收。
2.对2个项目未按期完工的问题。市工人文化宫建设项目于2019年8月竣工投入使用,已整改。铜川市新区任家庄片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概算投资2326万元,截至2020年3月底已完成投资1680.52万元,正在积极整改中。
3.对1个项目建设手续不完善的问题,已整改。铜川市强制戒毒所建设项目已于2019年6月办理了施工许可证。
4.对1个项目滞留资金未使用的问题,已整改。2019年6月,市财政局以铜财预﹝2019﹞4号文件《铜川市财政局关于调减市级部门财政专项结转资金的通知》将铜川市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滞留的中央预算资金50万元调减。
5.对1个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整改。2019年8月,铜川市创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与陕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铜川市文体场馆PPP项目补充协议》,将与招标文件不相符的表述重新进行了约定。
(二)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29个单位和1家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14603.67万元的问题,已整改。2019年,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总额18034.07万元,清偿12723.89万元,完成拖欠总额的70.55%,超额完成了省上下达的清欠目标任务。截至2020年4月底,清偿了13787.54万元,剩余4246.53万元将按照清欠方案有序偿还。
(三)“僵尸企业”处置和“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部分企业资产陈旧落后,变现比较困难的问题,正在整改中。市国资委高度重视,进行了深入调研并专题向市政府报告,制定出台了《铜川市市属“僵尸企业”处置工作方案》,目前完成了市陶瓷工业公司破产注销、市五金公司兼并重组,批准了市药材公司的改制立项。
2.对48户企业拖欠“五险一金”3.68亿元及54户企业剥离“三供一业”资金缺口6879.92万元的问题,未整改。
六、 “三大攻坚战”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政府性债务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财政债务系统管理不到位,部分债务数据更新不及时,系统录入数与实际不符的问题,已整改。市财政局、新区财政局对债务系统数据进行了核查,对51笔不相符债务进行了调整。
2.对部分债务资金和新增债券资金未及时安排使用,涉及资金9.44亿元的问题,已整改。市财政局、新区财政局已将2015年置换债券及当年新增债券9.44亿元在2016年使用。
3.对个别单位违规举借债务,涉及资金8114.2万元的问题, 已整改。市交通局已将违规集资款如数退回。
(二)精准扶贫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10个产业项目未按期动工、未按时完工,涉及资金920万元的问题,已整改。宜君县政府将6个未动工产业项目720万元、4个肉兔养殖未完成建设任务200万元,纳入涉农整合资金,重新分配使用。
2.对5060万元项目资金未及时拨付的问题,已整改。耀州区财政局已将未及时拨付的专项扶贫资金4550万元全部拨付;新区财政局已将中央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和市级专项扶贫资金350万元、省级新增专项扶贫资金160万元全部拨付。
3.对1个搬迁安置点附属商铺建设使用专项资金589.16万元的问题,建设项目尚未完成,正在整改中。
4.对王益区7个以工代赈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公告公示涉及资金204.2万元的问题,已整改。王益区发改局已在黄堡镇郝口村等7个道路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对项目进行了公告公示。
5.对新区3个扶贫项目没有进行产权申报登记涉及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613.4万元的问题,已整改。新区农村工作局对没有进行产权申报登记的3个扶贫项目已办理资产移交,落实了运营管护责任。
6.对耀州区68个村光伏项目未按计划并网发电的问题,已整改。截至2018年底,耀州区68个村光伏项目已全部建成,实现并网发电。
7.对新区产业扶贫项目的收益分配未与贫困户精准挂钩的问题,已整改。新区农村工作局按照审计建议与贫困户贫困村建立了利益联结机制。
8.对耀州区3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扶贫公司少核算投资5609万元的问题,已整改。耀州区相关单位已补记了相关账务,规范了对外投资的核算。
9.对宜君县3个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整改。宜君县农业局通过组织培训,加强了对合作社的财务管理。
10.对新区1个合作社未进行财务核算、1个村未建立风险防控制度的问题,已整改。新区农村工作局及时聘请专业财务人员对未记账的财务资料进行了核算处理;豹村互助协会章程等制度已全部上墙,建立完善了风险防控制度。
(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未制定果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治理方案的问题,已整改。市农业农村局印发了《2019年加强农业生态环保工作助力四大保卫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果业中心按照方案要求,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指导。
2.对沮河湿地公园管理制度不健全,香山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的88户居民未列入生态移民搬迁计划,全市废弃反光膜、地膜及化肥农药包装袋未做到集中回收、无害化处理等3个问题,未整改。
七、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建设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4家定点机构套取医保基金33.6万元,2个区县拖欠定点机构医保结算款146.88万元的问题,已整改。市医保中心分别向4家医疗机构送达了《铜川市基本医疗保险违约扣款通知》,对本金和违约金共计103.22万元进行了扣除;耀州区、宜君县全额拨付了拖欠定点机构的医保结算款。
2.对全市9475人重复参保,132名城市低保人员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问题,已整改。2020年我市居民医疗保险实现城乡统筹,缴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征收时对贫困人员进行了标识,有效避免了重复参保的情况。
3.对城镇职工医保等基金收不抵支7082.69万元的问题,正在整改中。市医保局采取了积极推进DRG支付方式改革、加强基金监管、积极争取中省市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等措施,缓解医保基金运行压力。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1100套公租房超3年未建成的问题,正在整改中。安盛园公租房项目(二)期共3栋住宅楼,2栋已建成并完成分户验收,1栋装饰装修工程已完成85%,室外配套工程正在施工。
2.对新区石仁长丰居住小区公租房项目210套房源空置的问题,已整改。市住建局已将该部分建设任务调剂至市本级项目。对新华雅园公租房项目59套房源闲置的的问题,正在整改中。市住建局印发了《关于调整北市区市本级公租房保障范围及申请条件的通知》,放宽了公租房申请条件,目前已分配14套。
3.对458.97万元公租房回收资金未上解财政的问题,已整改。市住建局已将3笔公租房租金458.97万上解至市财政局;同时,市保障房中心印发了《关于加强市本级公租房租金收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从2019年5月1日起,市本级项目代建单位一律停止代收公租房租金,由保障户直接将公租房租金交至市住建局保障性住房资金专户。
4.对586套预分配公租房源超1年未交付的问题,已整改。祥和园公租房已于2019年10月交付使用。
5.对1个公租房项目未办理土地手续开工建设的问题,已整改。城北家苑公租房项目于2019年3月,由四川绵阳东辉公司铜川分公司、城关街道办、河东村村委会三方共同签署了《河东村土地征地协议》,市住建局于2019年4月向印台区财政局拨付了项目土地补偿款265万元,土地报批资料2019年12月已上报至省自然资源厅。
(三)重点项目建设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1个项目建安投资超预算675.21万元的问题,已整改。铜川职业技术学院按照审计结论支付操场改造工程中超预算工程款。
2.对1个项目招标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已整改。铜川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专人及时了解情况,对责任处室全院通报批评、对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
3.对4个项目多计工程价款929.22万元的问题,已整改。市一中北校区东教学楼工程等4个项目对多计工程价款进行了核减。
4.对1个项目多计结算费用86.73万元的问题,已整改。铜川市商务局对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项目多计的集成结算费用86.73万元在拨付集成总费用中予以扣除。
八、国有企业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3户会计核算不规范1061.83万元的问题,已整改。市担保公司于2019年7月足额补提了坏账准备80.64万元;市公交公司于2019年1月对核算不规范的会计科目进行了调账处理;陈炉陶瓷总厂已对专项资金规范核算。
2.对1户欠缴职工养老保险费280.8万元的问题,截至审计日,陈炉陶瓷总厂已补缴26.37万元,尚余254.43万元未缴,正在整改中。
3.对1户未登记无形资产2538.18万元的问题,已整改。陈炉陶瓷总厂已对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2486.15万元、商品商标专利评估价值52.03万元进行了登记。
4.对2户公务接待和公车处置不合规的问题,已整改。市公交公司制定了《铜川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业务招待费管理》制度,对业务招待标准及审批流程进行了详细规定;市担保公司按照审计决定进行了整改,对未公开拍卖2辆公车分别进行了转让、调拨处置。
5.对1户应收账款中涉诉金额4397.27万元的问题,正在整改中。市担保公司收回涉诉应收代偿款341.67万元,尚余4055.6万元未收回。
九、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2个单位和1户企业接待手续不齐全,涉及资金38.32万元的问题,已整改。市商务局、市文物旅游局、市公交公司通过制定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审批公务接待手续等方式加强了公务接待管理 。
2.对3个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74.4万元的问题。市商务局、市妇幼保健院已整改;市文旅局已收回部分违规资金,剩余资金正在积极联系当事人进行追缴,正在整改中。
3.对有的单位个别经济决策未达到预期效果,出台的专项奖补办法标准细则不完善,可操作性不强的问题,已整改。耀州区加强了重大经济决策前期调研,及时收集决策相关信息,确保决策科学有效。同时,废止了《铜川市耀州区城市片区开发改造奖补意见》。
4.对个别单位没有将“三重一大”等经济决策事项纳入集体决策范围的问题,已整改。市建设集团对系统内各级单位凡涉及“三重一大”经济决策事项,坚持董事会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对有关资料按要求整理归档。
5.对4个单位未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涉及金额73.09万元的问题,已整改。市司法局等4个单位采取了修订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补充完善相关手续、加强票据审核等措施进行了整改。
6.对2个单位未按规定核算上缴房租收入638.5万元的问题。耀州窑文化基地管委会已将房屋租赁费98.5万元如数上缴,已整改;市建设集团尚未整改。
7.对1个单位存在白条抵库的问题,已整改。耀州窑文化基地管委会已将2万元归还耀瓷公司。
8.对1个单位向个人账户支付结算款的问题,已整改。市文旅局对有关支出严格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
9.对7个单位未履行政府采购手续,涉及资金346.14万元的问题,已整改。市一中等7个单位按规定办理了政府采购手续。
10.关于3个单位存在项目审批、验收手续不齐全,工程进度缓慢的问题。
市文旅局制定了购买公共文化演出服务验收的管理办法,完善了验收手续,已整改;耀州区9个项目审批手续不全、工程进度缓慢的问题正在整改中,其中:1个项目已调整项目规划,5个项目正在积极按程序报批用地手续、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 3个工程正在加快项目进度;耀州窑文化基地住建局对29个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审批手续的项目已及时向建设单位下发了督促办理通知,要求其尽快完善相关手续,正在整改中。
11.对1个单位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累计结余2536.9万元的问题,已整改。市生态环境局按照审计建议,加强了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了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十、2017年度涉及8个未整改问题的跟踪督查情况
1.对市委政研室挤占专项资金16.6万元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该单位加强了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已整改。
2.对宜君县5871.03万元扶贫资金未及时拨付的问题,已全部拨付到位,已整改。
3.对市矿务局医保中心未及时与医疗机构结算医疗费4213.84万元的问题,已结算3302.92万元,剩余910.92万元将按计划逐步结算,正在整改中。
4.对南北市区和耀州城区没有完全实现雨污分流、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低及部分水资源保护不到位的问题, 2019年耀州区实施了沮河西岸截污主管道建设工程,铺设污水管网4800米,塔坡路、沮河东路雨污分流管网建设,铺设雨、污水管道各1800米,正在整改中。
5. 对王益区“多规合一”工作未按期完成的问题,由于国家政策变化,“多规合一”调整为国土空间规划,已按新方案进行编制上报。
6. 对部分大气污染防治未达预期、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工作未按时完成的问题尚未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