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 川 市 审 计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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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7号
(总第242号)
TONG CHUAN SHI SHEN JI JU
SHEN JI JIE GUO GONG GAO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铜川市审计局对铜川市生态环境局(原铜川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铜川市生态环境局(原铜川市环境保护局)基本情况
铜川市环境保护局2019年3月组建为铜川市生态环境局,是负责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县级建制,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二)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年初财政批复预算收入1040.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4.96万元,公用经费39.35万元,专项经费826.58万元;当年追加预算2945.18万元;当年实际财政拨款收入3986.07万元。
2018年年初结余为2152.95万元,当年收入合计4243.3万元(包括其他收入257.23万元)、支出合计2169.3万元、市财政收回资金1676.22万元,2018年年末结余为2550.73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市环境监测中心大楼及配套工程未按规定登记固定资产。
(二)3笔宣传费、印刷费未附验收手续资料。
(三)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一)对市环境监测中心大楼及配套工程未按规定登记固定资产问题的处理,责令市生态环境局立即整改,及时补记固定资产,确保固定资产账实相符。
(二)对3笔宣传费、印刷费未附验收手续资料问题的处理,责令市生态环境局对原始票据严格审核,确保票据准确、完整、合规。
(三)对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问题的处理,建议市生态环境局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对以上审计发现的问题,铜川市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提出处理意见,明确整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