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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司法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1-01-28 15:41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结合市司法局工作实际,现将《铜川市司法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布。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铜川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铜川市新区鸿基西路3号307办公室;邮编:727000;电话:0919—3185794;传真:0919—318579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铜川市司法局紧紧围绕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及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要求,通过铜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政府信息公开栏目、“铜川司法”微信公众号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84条,编印《铜川市司法局简报》51期,法治陕西网、《西部法制报》《铜川日报》和铜川广播电视台等媒体上发布183条。另外,我们还通过展板、宣传栏和编印办事指南、宣传手册等形式公开司法行政有关政策法规、服务事项、工作信息1000余条等。同时,对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情况说明进行了网上公开,使各级领导、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公众对铜川市司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有更广泛的了解。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扎实做好司法行政各项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健全司法行政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除依法保密事项外,一律向社会公布。涉及重大民生问题、社会关注度高的议题,及时邀请相关方代表列席会议。多渠道多维度加大信息公开,不断调整优化政务公开版块设置,2020年度共通过铜川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发布各类信息461条,其中概况类信息更新82条、政务动态信息更新339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40余条。

2、不断加强政民互动。积极做好回应关切、政策解读、舆情应对、公民代表走进政府、大学生见习等工作,坚决维护司法行政正面形象。全年共办理市长信箱17件,办理网上群众工作部信件2件。扎实做好司法行政系统舆论引导和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和网评员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普法政策宣讲和公共法律服务宣传,为公众深入了解司法行政业务提供有效途径。

(二)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1、明确职责分工,指定政务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及时做好政府网站2020年度报表公布。

2、不断对政务公开栏目进行优化调整,常态化对已公开政府信息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并对已发布的原文件作出有效性明确标注。

3、重视安全管理工作,建立信息公开登记备案工作,凡公开信息均经分管领导签字后予以公开。

(三)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

1、及时做好政府网站工作2019年度报表公布,重视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在日常巡检的基础上,结合全市政府网站日常检测报告和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通报,及时处理错别字、错链、无效链接以及高危漏洞。

2、办好政务新媒体。“铜川司法”政务微信用户9317,全年发布图文消息184条,平均阅读量突破200人/篇。

(四)加强信息公开监督保障

1、明确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2、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规范工作机制,完善信息公开报送、审核、发布工作机制。

3、完善发布登记存档机制,通过发文程序实现报送、审核、发布、存档,记录各个环节的操作痕迹,严格控制信息的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铜川市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目前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信息更新时效方面。下一步,在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和质量的前提下,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强化舆情回应意识,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受理答复网民留言的时效性和满意度,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

附件: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市司法局)(1).pdf


网络编辑:周天邦
信息审核: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