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全面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各类市场经营主体需求为导向,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营造公平公正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作用。铜川市司法局围绕巩固提升“三个年”活动,聚力打好“八场硬仗”,结合工作实际,特开通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暨企业申请行政复议绿色通道,现予以公告。
一、服务对象
铜川市内个体工商户、企业等各类市场经营主体。
二、服务原则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建立涉企行政复议绿色通道,坚持“优先受理、优先审理、优先调解、优先送达”原则,及时受理、调解、审理、结案、监督履行涉及个体工商户、企业等市场主体的行政复议案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三、服务机制
(一)行政复议咨询
个体工商户、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可通过以下方式免费进行行政复议咨询:
1.拨打铜川市司法局0919-3158656;
2.在铜川市司法局(铜川市新区鸿基西路3号)二楼行政复议应诉科现场咨询;
3.各乡镇服务点:全市各乡镇司法所进行行政复议现场咨询。
(二)行政复议申请
个体工商户、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可通过以下方式申请行政复议:
1.当面申请:前往铜川市司法局提出申请;
2.邮寄申请:将申请材料邮寄铜川市司法局(铜川市新区鸿基西路3号)行政复议应诉科收,联系方式:0919-3158656,邮 编:727031。
(三)行政复议申请书模板
个体工商户、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行政复议申请书模板:
1.前往铜川市司法局领取;
2.拨打铜川市司法局“0919-3158656”,要求通过电子等方式发送行政复议申请书模板电子版;
3.在市司法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中自行下载行政复议申请书模版。
四、服务要求
个体工商户、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申请行政复议,应当提交的材料:
1.行政复议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法人的,则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被申请人作出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等其他证据材料。
行政复议机构优先审查个体工商户、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的行政复议申请,对涉企行政复议申请主要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先受理后补充;对涉企行政复议申请主要材料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一次性告知补正申请材料、时限、方式和逾期未补正的法律后果。
实行优先审理、快审快结,综合运用听证、面对面调解等方式,搭建双方沟通交流协商平台,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减少企业行政复议成本,全力营造高效、便捷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特此公告。
铜川市司法局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