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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关于选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11-11 17:51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按照《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办法》有关规定,市司法局(铜川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拟选聘8名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参与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铜川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媒体记者、行业代表、社会公众代表等。

二、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支持法治铜川建设;

2.熟悉行政法律、法规和规章,具有较强的法治意识和监督意识,敢于坚持原则,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沟通表达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

3.热爱铜川、关注铜川发展,热心公益事业、乐于建言献策;

4.年龄为二十五至六十周岁,身体健康,未受到过刑事处罚,无其他不良信用记录,能胜任正常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5.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三、工作职责

1.针对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针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执法领域提出监督建议;

3.参加行政执法现场观摩、监督检查、案卷评查以及专题调查评估活动;

4.依法对全市范围内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

5.了解掌握行政执法机关执法队伍建设情况和法定职权履行情况,反映群众对行政执法部门及行政执法人员的意见建议;

6.承担市司法局(铜川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安排的其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四、聘任期限

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一次聘任期限2年,期满后重新聘任。聘任期满未续聘的,自然解聘。聘任期内实行动态管理,对不能胜任工作或以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身份从事其他活动的,取消其资格;因工作需要可以增加聘任专业社会监督员。

五、选聘程序

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选聘遵循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通过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特别邀请等方式进行。报名后由市司法局(铜川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对人员资格进行审核,组织相关法律知识考试。通过审核考试后作为拟聘任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颁发聘书及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证件。

六、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11日至15日。

七、报名方式

参加选聘人员,请在市司法局网站(http://www.tongchuan.gov.cn/index_page.rt?siteId=84)下载《铜川市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报名表》并填写,组织推荐的需填写推荐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2024年11月15日前将纸质版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近期二寸免冠照片报送至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科。

本公告由市司法局(铜川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赵鹏飞      联系电话:0919-3185906


附件:铜川市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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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周天邦
信息审核: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