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调解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推进人民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省司法厅决定打造一批全省“枫桥式”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工作室。
经各区县司法局推荐,市司法局审核,拟推荐铜川市耀州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人民调解委员会、铜川市宜君县哭泉镇哭泉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全省“枫桥式”人民调解委员会;拟推荐铜川市印台区红土镇“小成说事室”为“枫桥式”人民调解工作室,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6月17日至6月21日。公示期内,有关单位和个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形式向市司法局反映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受理部门:铜川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受理电话:0919-3183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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