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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红黄绿” 管理规定》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08-24 11:01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为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铜川市司法局贯彻落实《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红黄绿”管理规定》,切实解决“重审批、轻监管”问题,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牢牢把握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政治方向,充分认识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高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推进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各行政执法部门每年第四季度对本部门发放的行政执法证件进行年度审查,对具备下列条件的行政执法人员,确认其行政执法证件有效,“绿牌”通过。对于未获“绿牌”通过的行政执法人员由行政执法部门取消其行政执法资格,收回行政执法证件。每年年底前,行政执法部门将年度审核情况报司法行政部门,由省司法厅注销未“绿牌”通过的行政执法证件。对存在违纪违规的由所在行政执法部门或司法行政部门暂扣行政执法证件六个月,“黄牌”警告。情节严重的,由省司法厅注销行政执法证件,“红牌”处理。

市司法局将严格审查流程,按照申请报送、资格审查、培训考试、审核批准、制发证件、上网公示六个步骤审查发放行政执法证件,确保行政执法证件审查工作规范有序。不断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要求,真正实现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目的。(鲁智)


网络编辑:周天邦
信息审核: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