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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司法局推行行政复议与人民调解对接联动新模式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07-15 11:22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为进一步统筹推进司法行政系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近日,铜川市司法局印发了《关于推进行政复议与人民调解对接联动工作的实施方案》,积极探索推行行政复议、人民调解对接联动,推动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相互协调的行政复议案件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格局。

一是搭建新平台,促进复议调解横向互动。建立市行政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发挥“行政复议+非诉调解”模式提供平台基础。市行政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分别由市司法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市人民调解协会工作人员组成,并聘请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专业背景的人员担任调解员。市行政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行政复议申请人具体诉求,选择性的与人民调解工作相衔接,高效化解矛盾纠纷,降低因行政复议审理期限而产生的新风险,使申请人权益和诉求得到维护、实现。

二是完善新机制,实现复议调解双向互助。建立行政复议和人民调解相互衔接工作机制,加强案件办理交流和互助,逐步明确复议和调解对接范围、流程和对象,并建立跟踪督办、移送案件办理结果反馈、群体性案件风险通报等制度,实现复议、调解对接工作长效化,最大限度解决行政复议申请人和人民调解当事人利益诉求,节约当事人维权成本。

三是优化新服务,推进复议调解互为补充。针对行政复议与人民调解双向需求情况,进一步丰富对接方式,复议受理和人民调解、复议办理程序同步开展工作,将原先行政复议或人民调解二者选一转为复议、调解并行双向对接机制,互相之间办理进程互相沟通、办理结果及时反馈,有效节约行政资源,加快复议案件的处理速度,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和人民调解的服务能力,拓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拓文权)


网络编辑:周天邦
信息审核: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