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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到耀州区石柱镇指导

乡镇法治政府建设强基工程试点工作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1-08-04 09:53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今年,石柱镇被省委依法治省办确定为全省乡镇法治政府建设强基工程试点单位,为认真做好试点工作,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六大工程”深入落实。8月3日,市司法局对石柱镇的法治政府建设强基工程试点工作进行了实地指导。


本次实地指导主要围绕石柱镇上半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分析研判存在的问题,部署下一阶段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并对做好石柱镇法治政府建设强基工程试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要明确任务。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确定乡镇(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强基工程试点单位的通知》和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等文件要求,认真对照梳理,严格对标对表形成工作台账,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一项一项研究解决,一件一件抓好落实。


二要压实责任。充实工作力量,加强队伍建设,确保专人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加大与石柱镇政府的协调对接力度,及时沟通进展情况,确保各尽其职、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推动强基工程顺利进行。

三要强化检查指导。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任务,切实发挥好司法行政机关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职责,盯住关键环节,确保石柱镇法治政府建设强基工程试点工作扎实开展。


本期编校:刘瑜乾


网络编辑:周天邦
信息审核: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