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省第二届“十大法治人物”评选结果揭晓,我市获评陕西省“十大法治人物”1名,获评“十大法治人物”提名奖1名。
此次活动由陕西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委普法办、省司法厅、省总工会、省法学会共同主办。活动开展以来,市委依法治市办积极动员,精心组织,共推荐参评人员7人,同时,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我市参评人员的先进事迹,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参与网络投票。经过推荐、网络投票以及严格的初评、复评、审核和名单公示等程序,我市推荐报送的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刘军川同志获评陕西省第二届“十大法治人物”,耀州区法院泥阳法庭石晓燕同志获评陕西省第二届“十大法治人物”提名奖。通过评选活动,为发挥先进人物、典型事件和创新案例在法治建设中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快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本期编校:严 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