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耀州区司法局举办全区专职人民调解员聘任仪式暨业务培训会议

来源:耀州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11-23 10:06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为深入推进我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耀州区司法局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开展聘任工作,实现了区、镇(街道)、村(社区)专职人民调解员全覆盖的工作格局。11月19日,举办了耀州区专职人民调解员聘任仪式暨业务培训会,会议由区司法局副局长杨小鹏主持,局长姚伟参加聘任仪式并致辞,司法所全体人员及部分专职人民调解员等100余人参加。


会上宣读了聘任文件及耀州区专职人民调解员考核管理办法。颁发了聘任证书,专职人民调解员代表郝彤彤、冯海玉作了表态发言。最后,区司法局局长姚伟向所有接受聘任的专职人民调解员表示了祝贺和感谢,同时对接下来的人民调解工作提出几点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新时代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要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切实做好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三要完善配合协作,切实发挥好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队伍的最大作用。

聘任仪式后,由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高荣进行了专题授课,为参会人员详细解读了《民法典》中的婚姻家庭编,通过实践中的具体案例,穿针引线般将法条串联起来,既有理论高度,又有生动案例,对调解员们正确理解和准确使用《民法典》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为今后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区司法局副局长张莹为参会人员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和《陕西省人民调解员管理服务办法》中的重点亮点内容,对“以案定补”政策、司法确认相关规定进行了详细解读,并现场指导制定人民调解卷宗和相关文书。培训结束后,张莹副局长用“学习、实践、总结”为专职人民调解员今后工作开展提出了具体要求。

为保证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规范、档案准确,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陕西省人民调解员管理服务办法》、人民调解文书规范及卷宗文书使用说明装订成册,同时将文书制定和使用情况,纳入人民调解员年度考核评价范围,加强监督检查,保证人民调解工作文书规范、有卷可查。


网络编辑:周天邦
信息审核: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