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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率先全省实现一村(社区)专职人民调解员全覆盖

专职“土法官”走进百姓家

来源:西部法制报-西部法制传媒网 发布时间:2020-06-19 08:50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婆婆嘴、蚂蚁腿,调解路上他最累。走东家、奔西家,坐在一块解疙瘩。讲法理、讲情理,讲得人家明事理。多年恩怨一日消,握手言和开口笑。公心、公正、又公平,群众夸咱‘和事佬’。”这是6月11日,记者在铜川市耀州区石柱镇新兴村采访时,村民们对全国人民调解能手、全省十大法治人物、耀州区人民调解协会会长、村调委会主任王玉理的真挚赞语,也是对基层人民调解员辛勤工作的精神写照。

目前,铜川市共建立各类人民调解组织486个,有调解人员2706名,其中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专职人民调解员480人。年均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000余件,调处率100%,成功率98%以上,无一起因调解不及时或调解不当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恶性案件,为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群众自治、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铜川作为资源转型城市,既有老工业城市共有的国企改制、城市改造、生态修复等领域积累的老问题,也有经济转型市场经济活跃带来的产权、薪资、侵权等方面纠纷易发多发的新情况,农村地区因婚姻、赡养、宅基地、承包地等产生的纠纷也潜在的影响乡村振兴的成效。同时,原有人民调解的工作范围、组织形式、调解程序、工作方法、队伍素质等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特别是多年来,受各种因素制约,铜川市人民调解员由于人员不专职、岗位不固定、没有补贴经费,兼职人民调解员忙于本职工作,导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及时,容易激化、越级上访。

今年,铜川市委、市政府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建设平安铜川法治铜川”这条主线,用改革破解难题,用化解促进和谐,用创新谋求发展,下大气力坚持和践行“枫桥经验”。该市相继印发《关于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铜川市人民调解委员会星级评定办法》和《铜川市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办法》等文件,明确了全市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要求,提出到2020年年底,实现全市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专职人民调解员全覆盖,让“土专家”走进百姓家,化解千结促和谐。

这“三个规范性文件”的最大亮点是,以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形式为人民调解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和经费保障,为实现人民调解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制度化奠定了坚实基础。目前,铜川全市4个区县、38个乡镇(街道)和432个村(社区)专职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已列入市、区县财政预算。铜川市将在全省第一个实现一村(社区)专职人民调解员全覆盖,努力实现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

一石激起千层浪。“三个规范性文件”制定下发,在全市人民调解员队伍中,引起强烈反响。铜川市印台区广阳镇司法所所长兼综治中心主任王文周说,这个新政策很好,使专职人民调解员有了盼头,有了干头,有了劲头,有了地位,在人民调解工作发挥自身更大作用。耀州区石柱镇新兴村65岁的孙东川,过去是二组组长,也是村上的调解员。他说要争当专职人民调解员。专职人民调解员就要心正、身正,当‘和事佬’不是稀泥抹光墙,化解矛盾纠纷要公心、公正、公平,一把尺子量到底,一碗水端平。调解员没有威信,群众就不信任你。

67岁的王玉理高兴地说;“这是党和政府对专职人民调解员高看一眼、厚待三分,给大家吃了‘定心丸’,有了额外补贴,就专心做好调解工作了,使专职人民调解员有了责任心,增强了使命感,提升了荣誉感,全身心投入到人民调解工作中,为促进一方和谐出力流汗。”

人民调解员是人民调解工作的具体承担者,肩负着化解矛盾、宣传法治、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职责使命。“做好新时代人民调解各项工作责任重大,我们要深刻理解和把握新时代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新要求,切实增强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特别是专职人民调解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打造新时代铜川人民调解工作升级版,助力平安铜川、法治铜川建设,奋力谱写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新篇章。”铜川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刘西林充满信心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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