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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5-25 15:10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部署要求,以及《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铜川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工作安排,制定我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和审批服务便民化,推行“综合窗口”服务模式,加快实现“一扇门、一张网、一次办”。编制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对清单内行政许可事项,逐项明确设定依据、实施机关、许可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申请材料、中介服务等要素。清理规范目录管理、登记注册、年检年报等行政管理措施。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清理烦扰企业、群众的各类无谓证明,实行证明清单式管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推进中介服务行业公平竞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各区县政府落实)

2.继续推行权责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推进我市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联通。继续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政策出台前实行公平竞争审查评估,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进一步清理收费项目,修订公布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司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各区县政府落实)

3.完善宏观调控。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奋力谱写铜川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策略。完善稳投资制度,实施稳投资计划,调整优化土地、能耗等政策,强化要素保障,推行“专项债务+市场化融资”,引导资金投向先进制造、民生建设、基础设施等领域。大幅压减投资项目审批时间,积极推广“区域评估”,加快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分类推进国有企业资产重组和混合所有制改革,深化资源类产品和公共服务价格改革,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

4.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全面完成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三年行动计划,持续推进十大行动方案和五大专项行动。紧盯企业开办注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不动产登记等关键指标,持续推进减环节、压时间、降成本,在全市实施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审批试点。开展规范招投标和漠视群众利益问题的专项整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营商环境评价、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的推进。(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金融办、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等部门,各区县政府落实)

5.加强和创新市场监管。持续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告知承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制定抽查事项清单,动态维护“两库”信息,实现跨部门联合监管全覆盖和联合抽查常态化。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与市场监管各项业务全方位、全流程、全环节深度融合,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让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联合执法行动,坚决取缔野生动物市场,严厉打击非法交易。(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社局、市统计局、市工信局等部门,各区县政府落实)

6.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风险防范体系、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社会矛盾化解体系、公共安全管理体系,着力构建更具整体性、系统性、协调性的平安铜川建设体系。认真落实我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各项任务,建立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持续放大 “德润铜川·好人之城”品牌,积极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夯实安全生产责任、提高应急管理能力,加强专业化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强化药品全生命周期监管,切实保障食品药品安全。规范和引导网络社团社群健康发展,加强对网络社团社群的监督管理。(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委组织部、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网信办等部门,各区县政府落实)

7.优化公共服务。扎实抓好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健全防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工作机制,巩固脱贫成果,坚决夺取脱贫攻坚全面胜利。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拓宽投融资渠道,大力发展教育、卫生、养老、社保、医保、公共文化等社会事业,提升公共服务建设水平。以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为重点,创新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举措,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和保障体系,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水平。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在传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市扶贫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司法局、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各区县政府落实)

8.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全面推进环境保护督察,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检查,大力推进生态修复和绿色发展。持续开展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加快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推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深入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审计局、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各区县政府落实)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9.改进政府立法工作机制。围绕发展“三个经济”,打好“三大攻坚战”,积极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做好年度立法工作。改进法规规章起草方式,健全重要行政管理法规规章由司法行政机关组织起草或委托第三方起草机制。提高立法公众参与度,健全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加强立法指导和培训。(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级各有关部门)

10.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认真落实《陕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进行调查研究、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核并向社会公开发布,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进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并由集体审议决定,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审议。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强化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市司法局、市级各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落实)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1.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提高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加强部门协作,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制度落实。畅通领导干部与法律顾问的沟通机制,推进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级各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落实)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2.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成综合执法机构组建,推进执法职能整合,统筹配置执法力量。推进市县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重点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推行综合执法,深入推进城市管理等其他跨领域部门综合执法。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加大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行政检察衔接机制试点工作。(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委政法委等部门,各区县政府落实)

13.健全落实行政执法制度。落实省政府全面规范行政裁量权的意见,推进裁量依据制度化、裁量行为规范化。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办案信息化记录平台建设和信息共享,推进与社会征信系统的衔接。(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级各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落实)

14.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时调整行政执法依据,并向社会公示。开展行政执法监督系统执法数据录入,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市司法局、市级各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落实)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5.形成行政权力运行制约监督的合力。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发挥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强化监督成果运用,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的应诉水平,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和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等制度,加强对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严格审计监督。(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审计局、市级各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落实)

16.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推动服务公开、加强平台建设,不断拓宽公开渠道,着力提升公开质量,推动全市政务公开持续向好。(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等部门,各区县政府落实)

17.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和省委为基层减负“十条措施”,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激励广大干部拿出更多时间抓落实、干实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单位严格问责。(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审计局、市级各有关部门)

六、依法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18.依法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深入梳理排查各领域重大风险隐患,科学研判,依法防范和化解公共安全、意识形态、金融、安全生产等领域重大风险。落实救济救助和法律援助制度。依法强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网络安全等重点问题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动工作体系。全面推广“和为贵”调解室和王玉理工作室做法,培育典型,打造样板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深入推进“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坚持诉访分离,进一步规范网上信访业务受理办理,开展“信访基础业务规范提升年”活动。(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市金融办、市应急管理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委网信办、市信访局等部门,各区县政府落实)

19.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裁决和仲裁工作。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整合行政复议职责,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加大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纠错力度。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推动建立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机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发挥行政审判和行政应诉联络机制作用,依法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加强对各仲裁机构的联系与指导,推进全市仲裁规范化建设。(市司法局、市法院等部门,各区县政府落实)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20.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积极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单位作用。加强建设法治政府指导检查,大力开展宣传工作,深入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的规定,强化督察考核,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市司法局、市级各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落实)

21.提高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安排3次以上集体学法。推行公务员晋升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加强对公务员的法律培训。举办党政领导干部法治思维与依法行政能力培训班至少一期。深入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教育,严格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扎实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级各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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