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XGK-2016-008449 | 发布机构: | 铜川市司法局 |
发布日期: | 2016-03-17 11:10 | 关键字: |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结果公开 |
市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市政府办有关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5年,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紧密结合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在严格遵守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尽量将司法行政系统的重点工作、会议培训、工作动态等,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铜川市司法行政网站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途径向社会公布司法行政工作的主要内容,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有效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在铜川司法行政网发布198条、铜川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52条,利用微博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在新浪和腾讯官方微博累计发布和转载各类信息840余条。利用编印《铜川市司法局简报》作为宣传我局工作的重要载体,还有一部分发布在法治陕西网、《西部法制报》、《铜川日报》和铜川广播电视台等媒体上。另外,我们还通过展板、宣传栏和编印办事指南、宣传手册等形式公开司法行政有关政策法规、服务事项、工作信息等。对2014年部门及“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2015年部门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进行了网上公开,使各级领导、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公众对我局的工作开展情况有更广泛的了解。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度未接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显著增强,能做到信息及时编写,网上即时发布。但仍存在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信息公开不全面等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流程,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的能力,更好地满足公众对司法行政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
七、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5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198 |
548 |
其中:1.主动网站公开数 |
条 |
198 |
548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 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铜川市司法局
201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