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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司法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2-27 11:01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市政府办有关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511日至20151231日,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5年,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紧密结合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在严格遵守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尽量将司法行政系统的重点工作、会议培训、工作动态等,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铜川市司法行政网站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途径向社会公布司法行政工作的主要内容,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有效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在铜川司法行政网发布198条、铜川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52条,利用微博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在新浪和腾讯官方微博累计发布和转载各类信息840余条。利用编印《铜川市司法局简报》作为宣传我局工作的重要载体,还有一部分发布在法治陕西网、《西部法制报》、《铜川日报》和铜川广播电视台等媒体上。另外,我们还通过展板、宣传栏和编印办事指南、宣传手册等形式公开司法行政有关政策法规、服务事项、工作信息等。对2014年部门及“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2015年部门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进行了网上公开,使各级领导、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公众对我局的工作开展情况有更广泛的了解。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度未接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显著增强,能做到信息及时编写,网上即时发布。但仍存在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信息公开不全面等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流程,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的能力,更好地满足公众对司法行政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

七、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5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98

548

其中:1.主动网站公开数

198

548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铜川市司法局

2016年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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