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民办发〔2017〕85号
各区县民政局、新区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铜川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深化提升省级文明城市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分工的通知》(铜创文组发〔2017〕1号)精神,全面提升我市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水平,依据《陕西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17年版)》和市创文办相关要求,现将市民政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予以分解(详见附表),请严格遵照执行,并按要求报送相关举证资料。
一、基本情况
陕西省文明城市每三年评选表彰一届,依据《陕西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从提名资格城市中经测评产生。测评体系总分值为300分,第一年测评占20%,第二年测评占30%,第三年测评占50%。省级文明城市提名城市三年折算成绩达到255分以上有资格命名文明城市,省级文明城市三年折算成绩达到200分以上保留文明城市称号,三年折算成绩低于180分的省级文明城市,按照省文明委《深化全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意见》的有关要求执行。
二、主要任务
(一)铜川市深化提升省级文明城市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分工测评数据采取网络审核、实地考察、部门审核、问卷调查4种方式采集(市民政局承担网络审核、实地考察、问卷调查3种)。
网络审核由7个测评项目、23项测评内容、55项测评标准构成(附件2,市民政局承担其中3个测评项目、9项测评内容、11项测评标准),数据主要为城区数据(明确要测评农村的标准除外);数据采集时间期限原则上以本届创建周期为准。
实地考察由7个测评项目、22项测评内容、46项测评标准构成(附件3,市民政局承担其中4个测评项目、11项测评内容、12项测评标准),由省文明办和省文明委成员单位、相关职能部门抽调人员实施。
部门审核由5个测评项目、12项测评内容、34项测评标准构成,由省文明办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年度考核提出审核意见。
问卷调查由6个测评项目、15项指标、21项测评内容构成(附件4,市民政局承担其中2个测评项目、2项指标、2项测评内容),包括入户调查和随机街访两种方式,结合实地考察一并进行。
(二)铜川市深化提升省级文明城市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分工附件《铜川市深化提升文明城市工作动态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共27条(附件5,市民政局承担其中1条)。对出现负面清单所列问题的单位,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惩戒措施。
(三)深化提升省级文明城市共性任务按照《铜川市民政局
关于印发2016年创建省级文明城市重点任务的通知》(铜民办发〔2016〕25号)保持不变(附件1)。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夯实责任。各区县民政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学习深化提升省级文明城市相关工作要求和标准,落实责任领导、负责科室,明确责任人, 强化工作措施,保证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多措并举,助推创建。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郭大为书记“创文永远在路上”的指示精神,加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力度,大力提升创文宣传、持续开展创文活动、继续做好志愿服务、全面提升文明形象。承担网络审核的科室、单位,要积极开展相关工作,按照测评标准和评分细则收集好相关资料,并及时上传报送;承担实地考察、问卷调查的科室、单位,要经常深入基层督导检查,依照评分细则及操作方法等,经常抓,抓经常,形成有效机制;承担动态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科室要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加强与省主管部门的联系,经常汇报对接,确保省级部门审核出具的评价意见不失分。
(三)精益求精,完善资料。各区县民政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高度重视资料工作的重要性,指定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同志负责资料整理工作,尤其涉及到网络资料上传的科室、单位,严格按照网络审核的相关要求及时报送资料,突出时效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把创建工作如实反映在档案中。
联系人:杨开祥 杜江波 电话:3280605
附件:1.市民政局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共性任务分解表
2.网络审核部分
3.实地考察部分
4.问卷调查部分
铜川市民政局
2017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