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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出台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 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省民政厅 发布时间:2023-12-11 10:24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为推动实现全省社会救助资源统筹衔接、信息聚合共享、服务科学高效,近日,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等十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等有关工作作出安排。

《意见》明确,低收入人口包括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和按程序退出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未满一年,获得临时救助未满一年等其他存在致困风险的人员。各级民政部门要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科学设置预警指标,为快速预警、精准救助、综合帮扶提供支撑,为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医保等部门开展救助帮扶提供信息查询、需求推送等服务支持。

《意见》规定,各地要根据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信息,按照困难程度、类型和急难需求,分层分类落实好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和急难社会救助等救助帮扶措施。要促进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引导、支持有能力、有意愿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面向低收入人口开展慈善帮扶活动。建立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机制,为低收入人口提供多样化救助帮扶。

《意见》明确,各地要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本地区救助资源项目清单,完善困难群众需求摸排、救助服务有效对接、救助结果跟踪评价等工作机制,增强社会救助政策服务供给能力。同时积极推进“互联网+社会救助”服务,健全常态化数据比对筛查、困难风险及时预警和部门联动救助帮扶的全链条工作机制,努力实现精准救助、高效救助、温暖救助、智慧救助。


网络编辑:朱良
信息审核:李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