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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民政厅开展“喜迎二十大·救助暖民心”等七项行动 确保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

来源:陕西省民政厅   发布时间:2022-05-12 16:08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近日,省民政厅印发通知,在全省民政系统部署开展“喜迎二十大·救助暖民心”、兜底保障成果巩固提升、社会救助综合治理等七项专项行动,推动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确保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实现共同富裕筑牢坚实基础。

扎实开展“喜迎二十大·救助暖民心”行动。以提升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目标,通过走访慰问、精准落实各项救助政策、逐步提高兜底保障水平、创新优化救助服务流程,千方百计帮助困难群众排忧解难。组织各级民政系统党员干部、社会救助经办人员等多方力量,走访慰问困难群众,全面开展摸底排查,规范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强化因疫因灾致困群众救助工作,加大信访矛盾化解和宣传力度,传达党对困难群众的关怀,宣讲党的民生政策,教育引导困难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用脚步丈量民情,用政策排忧解难,用行动温暖民心,将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和关心温暖真正落到困难群众的身上,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扎实开展兜底保障成果巩固提升行动。指导各地聚焦边缘易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口、突发严重困难户和因疫因灾遇困群众等四类重点人群,抓住防返贫监测预警和救助帮扶两个关键环节,狠抓数据比对、风险排查、落实政策、问题整改、数据质量等五项重点任务,坚持数据比对、走访摸排和救助帮扶三个常态化,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到救助对象精准、措施精准、成效精准,确保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

扎实开展社会救助综合治理行动。以持续整治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纠治侵害利益行为为目标,指导各地增强社会救助制度刚性约束,建立社会救助风险点常态化排查机制,加强社会救助资金全流程监管,提升社会救助管理服务水平。持续整治社会救助领域“人情保”“关系保”和贪污侵占、虚报冒领、吃拿卡要、暗箱操作等问题,加强规范化公示和信访事项上下联动处置,及时化解各类矛盾诉求,提升经办人员法治意识和服务意识,促进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

扎实开展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质量提升行动。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重点将因适度放宽认定标准而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保障范围,有效防止“漏养”问题。全面建立定期探访制度和评价考核机制。探视责任人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至少每月上门巡访或电话询访1次。夯实照料护理责任,确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

扎实开展基层社会救助能力提升行动。组织开展专题学习研讨活动,引导工作人员加强思想理论学习。通过统筹整合资源,按照规定合理配备工作人员。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事务性工作,或根据困难群众实际需求提供各类救助帮扶服务。强化基层履职保障,按照规定足额配备工作经费,关爱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加大对经办人员法治思想教育和政策培训力度,强化廉政思想和群众观念,提高规范化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

扎实开展畅通社会救助求助渠道行动。进一步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完善求助信息接收、登记、转办、反馈等工作流程,及时受理困难群众求助申请、投诉举报、政策咨询等事项。落实人员管理责任,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和“e救助”办理渠道,保障服务热线和求助信息处置质量,及时回应群众诉求,耐心解答救助政策,帮助解决困难问题,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扎实开展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行动。指导各地围绕“党建+社会救助”“居住地申办救助”“服务类救助”“加强社会救助城乡统筹”等重点领域,积极探索创新社会救助体制机制、优化管理服务的有效路径。巩固拓展试点工作地区成果,进一步完善做法,总结创新经验,通过工作通报、座谈会等方式加强研讨交流,宣传推广优秀案例,以点带面促进社会救助工作创新发展。

近日,省民政厅印发通知,在全省民政系统部署开展“喜迎二十大·救助暖民心”、兜底保障成果巩固提升、社会救助综合治理等七项专项行动,推动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确保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实现共同富裕筑牢坚实基础。

扎实开展“喜迎二十大·救助暖民心”行动。以提升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目标,通过走访慰问、精准落实各项救助政策、逐步提高兜底保障水平、创新优化救助服务流程,千方百计帮助困难群众排忧解难。组织各级民政系统党员干部、社会救助经办人员等多方力量,走访慰问困难群众,全面开展摸底排查,规范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强化因疫因灾致困群众救助工作,加大信访矛盾化解和宣传力度,传达党对困难群众的关怀,宣讲党的民生政策,教育引导困难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用脚步丈量民情,用政策排忧解难,用行动温暖民心,将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和关心温暖真正落到困难群众的身上,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扎实开展兜底保障成果巩固提升行动。指导各地聚焦边缘易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口、突发严重困难户和因疫因灾遇困群众等四类重点人群,抓住防返贫监测预警和救助帮扶两个关键环节,狠抓数据比对、风险排查、落实政策、问题整改、数据质量等五项重点任务,坚持数据比对、走访摸排和救助帮扶三个常态化,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到救助对象精准、措施精准、成效精准,确保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

扎实开展社会救助综合治理行动。以持续整治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纠治侵害利益行为为目标,指导各地增强社会救助制度刚性约束,建立社会救助风险点常态化排查机制,加强社会救助资金全流程监管,提升社会救助管理服务水平。持续整治社会救助领域“人情保”“关系保”和贪污侵占、虚报冒领、吃拿卡要、暗箱操作等问题,加强规范化公示和信访事项上下联动处置,及时化解各类矛盾诉求,提升经办人员法治意识和服务意识,促进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

扎实开展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质量提升行动。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重点将因适度放宽认定标准而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保障范围,有效防止“漏养”问题。全面建立定期探访制度和评价考核机制。探视责任人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至少每月上门巡访或电话询访1次。夯实照料护理责任,确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

扎实开展基层社会救助能力提升行动。组织开展专题学习研讨活动,引导工作人员加强思想理论学习。通过统筹整合资源,按照规定合理配备工作人员。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事务性工作,或根据困难群众实际需求提供各类救助帮扶服务。强化基层履职保障,按照规定足额配备工作经费,关爱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加大对经办人员法治思想教育和政策培训力度,强化廉政思想和群众观念,提高规范化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

扎实开展畅通社会救助求助渠道行动。进一步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完善求助信息接收、登记、转办、反馈等工作流程,及时受理困难群众求助申请、投诉举报、政策咨询等事项。落实人员管理责任,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和“e救助”办理渠道,保障服务热线和求助信息处置质量,及时回应群众诉求,耐心解答救助政策,帮助解决困难问题,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扎实开展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行动。指导各地围绕“党建+社会救助”“居住地申办救助”“服务类救助”“加强社会救助城乡统筹”等重点领域,积极探索创新社会救助体制机制、优化管理服务的有效路径。巩固拓展试点工作地区成果,进一步完善做法,总结创新经验,通过工作通报、座谈会等方式加强研讨交流,宣传推广优秀案例,以点带面促进社会救助工作创新发展。


网络编辑:朱良
信息审核:张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