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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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铜川市民政局推进依法行政回应群众诉求工作办法》的通知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11-06 09:50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经局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铜川市民政局推进依法行政回应群众诉求工作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铜川市民政局  

2015年11月6日      

 

 

铜川市民政局推进依法行政回应群众诉求工作办法

 

为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民政建设,规范回应群众诉求,保证局机关公务员依法履职尽责,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对群众通过来信、来访等渠道反映的各项诉求,坚持“首问负责制”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立足解决实际问题,通过厘清机关工作流程、工作职能,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与问责方式,做到从受理到交(督)办、从答复到落实的每个环节都有章可循,做到件件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确保群众利益得到有效维护,确保群众满意。

二、受理程序和要求

群众诉求主要分四大类,分别是申诉求决类、揭发控告类、信息公开类、意见建议类(附件1)。这四类群众诉求通过9种渠道、途径进入民政局,包括来信、来电话、提交信息公开申请等。与之相对应,有9项法律或制度对不同来源的群众诉求规定了相应的办理程序和要求。

牵头单位主办人对照相关程序填写《铜川市民政局群众诉求阅办单》(附件2),重点填写办理意见,包括对协办单位的办理要求等。对于协办单位故意推诿、延迟等行为应做特别注明,并于每季度结束时将《铜川市民政局群众诉求阅办单》集结成册交回局办公室汇总评估。

受理程序和要求是:

(一)对群众来信(信件、电报、传真)、来电,按照市民政局公文处理有关规定办理。

牵头单位:办公室

职责范围:负责对省民政厅、市委、市政府、纪检监察部门、市信访局及其它机关转来的信件和群众来信(来电)寄给市民政局(局领导)来信的接收登记;根据业务分工,移交对应科室办理,并负责办理情况的督办。

工作要求: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交办、谁督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工作程序:工作人员及时签收、登记→5个工作日内区分情况采取上报领导、交相关科室办理、转有关区县民政局办理等方式及时办结→督查督办,逾期不能办结的承办科室说明理由→分别采取书面答复、电话答复等方式回复群众。

(二)铜川民政门户网站中“局长信箱”“留言咨询”,按照《铜川市政府门户网站运行管理办法》办理。

牵头单位:办公室

职责范围:负责督促、通知各科室办理涉及本科室业务的相关政策咨询、信访案件。

工作要求:主动沟通、及时高效。

工作程序:各科室每日登陆铜川市民政局门户网站查询与本科室有关的信访信息→原则上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科室,由办公室书面通知,由主要科室牵头共同拟定答复内容,5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办公室定期提醒、督促、检查和统计。

(三)信访信息系统接收的信访诉求,按照市民政局处理信访事项工作规定办理。

牵头单位:优抚科

职责范围: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信访系统提交的信访诉求进行回复。

工作要求: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

工作程序:信访系统联络员对来访事项逐一登记、打印,由办公室配合信访信息员进行甄别,在2个工作日内转业务科室或属地民政局并告知信访人→由业务科室或属地民政局在7日内答复信访人并将处理意见送优抚科从系统中回复。

(四)对于依申请信息公开事项,按照市民政局机关政务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办理。

牵头单位:办公室

职责范围: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行回复。

工作要求:集中受理,归口办理。

工作程序:办公室在1个工作日内对有效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行登记、编号→办公室在2个工作日将分管局领导审阅批示过的《铜川市民政局依申请公开阅办单》《申请表》转交承办科室签收→承办科室于5个工作日内填写《阅办单》并提供相应资料;对不符合信息公开要求的,应提供书面理由及时报办公室;涉及两个以上科室,由相关科室负责人在《阅办单》上会签确认→办公室于4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出告知书。

(五)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按照《行政复议法》办理。

牵头单位:办公室

职责范围:承办行政复议案件。

工作要求:合法、公正、公开、便民。

工作程序:(市局作为行政复议机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县级民政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向市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承办人员于5日内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决定受理的案件,于7日内向县级民政部门发出《答复通知书》→由县级民政部门于10日内提交答复书→承办人员审核情况、调查取证→制作复议决定书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一般60日,情况复杂可延长30日)。

(市局作为被申请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市民政局具体行政行为,向市政府或省民政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市政府或民政厅向市民政局发出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办公室会同业务科室共同完成行政复议答复工作→收到通知2日内办公室召集相关科室、局法律顾问研究答复方案;分管法制工作局领导听取案情汇报,确定答复方向及行政复议代理人(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或熟悉情况的工作人员)→5日内相关业务科室提出答复意见及相关证据交办公室汇总→8日内办公室将答复意见书报分管法制工作局领导审定(重大事项须经局长审签)→10日内办公室正式提交答复书→根据市政府法制办或民政厅安排参加行政复议活动→接受行政复议决定书。

(六)对法院通知的行政应诉活动,按照《行政诉讼法》办理。

牵头单位:办公室

职责范围:参加法院组织的行政诉讼活动。

工作要求:主动配合、积极应诉、尊重司法结论。

工作程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市民政局行政行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向市民政局发出行政应诉通知书→办公室会同业务科室共同完成行政应诉工作→办公室收到通知2日内召集相关科室、局法律顾问研究应诉方案,分管法制工作局领导听取案情汇报,确定答辩方向及行政诉讼代理人(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或熟悉情况的工作人员)→7日内相关业务科室提出答辩意见及相关证据交办公室汇总→12日内办公室将答辩状报分管法制工作局领导审定(重大事项须经局长审签)→15日内办公室向法院提交答辩状→根据法院的安排参加行政诉讼活动→接受行政诉讼判决、裁定书。

(七)对新闻媒体的采访、报道,按照铜川市对外宣传工作有关规定办理。

牵头单位:办公室

职责范围:应对新闻媒体采访活动。

工作要求:及时、准确;态度端正、措施得当、方法灵活、沉着冷静。

工作程序:新闻单位来人来电来函→办公室及时接洽、提出办理意见报局领导审批→相关业务科室组织答复提纲,涉及两个以上业务科室的由局领导指定科室汇总,报局领导审批→办公室协调相关科室共同拟定采访意见。

(八)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按照市政府办政务督察督办工作有关规定办理。

牵头单位:办公室

职责范围:负责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分解、交办,落实办理科室责任,督促按期回复。

工作要求:统分结合、归口办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工作程序:办公室根据工作职责提出拟办意见,报分管局领导同意→承办科室形成专题报告,经分管局领导审核签字后,按规定格式自行上报→办公室收集相关文件、资料按文书处理的规范要求定期保存。

(九)对党员干部违规违纪的举报,按照有关查办违纪、腐败案件规定办理。

牵头单位:市纪委驻局纪检组、监察室(办公室)、机关党总支

职责范围:受理对局机关、局属单位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章、行政监察法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检举、控告;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

工作要求:独立行使党内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权;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纪政纪为准绳

工作程序:接收来信、来电、网络举报材料等→对应受理的材料由局纪检组直接办理或转下级有关民政纪检监察部门办理→应当自受理举报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局纪检组组长批准,最多延长30日并告知举报人延期理由→举报办理终结后,承办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向实名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三、评估考核与责任追究

(一)汇总评估。各牵头科室或局属单位每季度末将《铜川市民政局群众诉求阅办单》交回局办公室进行汇总评估,作为平时考核的依据。

(二)纳入考核。平时考核成绩纳入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局考核办对考核得分靠后的公务员给予通报批评,并不得参加各种优秀工作者评选活动,不得作为后备干部或提拔选用的人选。

(三)依法追责。对工作玩忽职守、贻误要情、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失误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按照《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追究相应责任。

附件1:群众诉求清单

附件2:铜川市民政局群众诉求阅办单



网络编辑:办公室
信息审核:铜川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