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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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03-24 14:12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铜川市民政局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铜川市民政局
                                     2015年3月23日


铜川市民政局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5年全市民政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建设现代民政事业目标思路,坚持以维护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切实转变民政部门履职方式为突破口,以依法行政为主线,以完善民政政策为重点,以加强民政法制监督为手段,以依法规范民政行政程序和行为为抓手,加快推进法治民政建设,为实现我市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支撑。
  一、依法全面履行民政职能
  明确民政职责权限,结合政府机构改革,配合做好民政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等合法性审核工作。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惩处失职、渎职。(局办公室、监察室负责)
  规范行政许可实施程序,完善公开透明、便利高效、程序严密、权责一致的行政审批制度。做好省民政厅下放的2项行政许可事项承接工作。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向社会全面公开民政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服务对象、职责权限、管理流程及监督方式等,确保“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局办公室、福利科负责)
  二、严格执行依法决策机制
  完善民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作出行政决策前,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和充分吸纳各方面意见。(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负责)
  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的事项,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决策事项,必须进行听证。听证意见要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负责)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决策出台前要提交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后,经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方式代替集体决策。(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负责)
  建立完善部门论证、专家咨询、公众参与、专业机构测评相结合的风险评估机制。通过舆情反映、问卷调查、重点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收集相关情况信息、意见建议。全面论证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潜在风险进行科学预测和综合判断,提出评估结果,确定风险等级,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并提前制定应对措施和化解处置预案,确保决策出台后平稳顺利实施。凡是风险不可控的,不得列入决策议程;未经风险评估的,一律不得作出决策。(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负责)
  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报市监察局依法追究责任。(局监察室负责)
  三、健全民政法律顾问制度
  建立以民政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相关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并向市政府法制办备案。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规范行政行为、处理行政复议和涉法涉诉案件方面的参谋助手作用。(局办公室负责)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认真执行《铜川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坚持“逢文必审”,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效力,未经合法性审查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有效依据。及时清理违法、不当或已过有效期的规范性文件。(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负责)
  五、规范民政行政执法行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修订情况,及时更新民政部门行政执法依据。制订《铜川市民政系统执法依据及程序》,准确厘清各类行政行为,标明法律法规依据,逐一规范运作程序、工作流程。认真分解行政执法职权,科学规范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等具体行政行为中的行政裁量权,细化裁量基准和适用规则。(局办公室、福利科、民管科、民族科、宗教科负责)
  加强执法标准化建设。一是行政权力标准化,梳理权力清单,对现有行政权力及其名称进行标准化清理。二是执法流程标准化,对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行为、承办单位(科室)进行编码,建立和完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执法行为的运行流程,编制执法程序、步骤、环节和时限流程图。三是自由裁量标准化。严格按照省民政厅制定的统一规范的裁量基准进行行政处罚,确保同案同处理。四是法律文书标准化,进一步规范法律文书格式、法言法语。五是案卷标准化,建立执法案卷归档管理制度和评查标准,开展两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确保同类行政执法行为案卷归档统一。(局办公室、福利科、民管科、民族科、宗教科负责)
  配合做好执法证的新办、换发工作,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落实《陕西省行政执法人员基本行为规范》,推进文明执法。重视执法装备的添置,实现执法过程全记录。(局办公室、福利科、民管科、民族科、宗教科负责) 
  六、完善行政行为监督机制
  加强机关内部监督,落实执法检查制度,建立绩效评估机制,推行风险岗位廉政管理,健全行政问责制度,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以检查促规范,以监督促提高。依法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完善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加强行政调解工作,主动调解与民政行政管理有直接关系的民事纠纷。(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负责)
  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方便群众监督。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政府信息。重点推进重大决策、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实现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所有行政决定应当保证相对人通过适当途径查询。健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相关制度,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环节的工作程序,对人民群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在法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对不予公开的要说明理由。今年要着力推进重要政策解读机制的落实,坚持谁起草谁解读、谁执行谁解读、谁的事谁解读的原则,通过政府网站同步发布政策解读信息,并不断创新解读形式,把政策的出台背景、基本取向、主要内容讲清楚,把政策与群众的利益关系讲明白。(局机关各科室负责)
  七、加大民政法制宣传力度
  深入开展民政系统“六五”普法工作,办好殡葬法规宣传、防灾减灾日宣传、救助宣传月等主题活动,主动送民政政策法规进社区、进农村。依托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和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普及民政政策法规,提高群众知晓率,营造良好执法环境。(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负责)
  八、加强民政法制队伍建设 
  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法制工作。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任职前廉政法律考试及晋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全年安排3次以上集体学法。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组织参加各类专业知识培训。(局办公室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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