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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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铜川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4-10-17 16:44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局属各单位 、机关各科室:

  现将《铜川市民政局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铜川市民政局

                                    2014年4月18日




 

                  铜川市民政局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4年全市民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及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市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精神,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民政”为目标,以创建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为抓手,坚持践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着力推进民政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为铜川民政事业健康、快速、协调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深入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科学、合理地界定民政部门行政决策权,严格遵循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认真执行《铜川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铜川市民政局工作规则》及《铜川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公开规定》。凡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交由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民政内部凡涉及人、财、物的决策事项,都要经过局党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表决通过方可施行,重要合同签订则由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

  (二)引导公众参与行政决策。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前,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听证制度,将听证结果作为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落实《铜川市人民政府公众意见收集处理办法》等制度,搞好网民留言办理和政务微博发布,鼓励、引导市民积极参与民政行政决策。加强舆情特别是网络舆情的应对和处置,及时回应民声民意。引入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进行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工作,未经风险评估的,一律不得作出决策。

  (三)提升规范性文件管理质量。认真执行《铜川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和备案程序,未经市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在制定和发布规范性文件之前,要及时送交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统一登记、编号后,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法制办网站和市民政局网站统一向社会发布,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效力,未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执法依据。及时清理违法、不当或已过期失效的规范性文件。

  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严格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能

  (一)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时清理行政执法依据和行政审批事项,并在民政网站向社会公开民政执法依据、行政审批事项及行政处罚事项。建立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积极开展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加强对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的日常动态管理。

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水平,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严格依法收费。

  (二)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执法体制,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权限、范围,推进执法重心下移,提高基层执法能力。依托全市便民服务网络中心和便民服务大厅,加强AB岗人员管理和培训,更加公开、便捷、高效地服务群众。

  (三)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增强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程序意识,严格依程序执法。完善民政执法法律法规适用规则,细化执法流程,保障程序公正。推进文明执法,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柔性执法方式,减少执法冲突。不得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不得以任何形式返还或者变相返还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

  (四)规范社会组织。开展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清理规范工作,逐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理顺和规范局机关与局管社会组织关系,准确定位,规范管理。

鼓励社会组织进入民政服务领域,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推进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方式的多元化。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畅通信访渠道,认真办理信访案件,严格执行“1-3-5-7”日工作制度办结市长信箱、网民留言等,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及时关注政务微博、网络论坛等舆情信息,客观地进行分析、研判,引导群众正确表达诉求,维护合法权益。

  (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健全信息公开发布制度,拓宽信息公开的领域和范围,及时、准确、全面、具体地公开民政政务信息。加强民政网站群管理,及时公布并更新机构职能、审批事项、办事流程、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重要信息;搞好“铜川民政”政务微博发布,拓宽公众意见和诉求渠道,重视舆论特别是网络舆论的应对和处置。

  实施公开透明的预决算制度,做好2014年部门预、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

  三、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强化依法行政培训和宣传效果。落实市政府领导集体学法、领导干部任职前廉政法律考试制度,执行好班子成员带头学法制度,定期组织班子成员、干部职工集体学法,通过以会代训、以考促学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律知识学习和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

深入开展民政系统“六五”普法和法制宣传工作。

  (二)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大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力度,积极组织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参加省、市举办的依法行政法律知识培训,每人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

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执法工作。对聘用的合同工、临时工,坚决调离行政执法岗位。全面配合市政府法制办完成全市新一轮行政执法机关执法证换发工作。

扎实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查找行政管理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三)积极创建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认真总结2012年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经验,积极申报创建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制定符合实际的实施方案,突出民政特色,争创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典型。

  四、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提升行政机关效能建设

  (一)强化机关内部层级监督。定期向市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一年不少于2次。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确保满意率达到80%以上。接受法院和检察院的司法监督,执行司法机关生效的决定、裁定、判决。接受监察、审计部门的专门监督,加大对民政项目和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配合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认真做好民政干部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和全市彩票公益金、基层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市大同公益性公墓项目建设及2013年度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情况的审计工作。

  (二)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全面落实局领导包抓联系工作机制,严格执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提高办事效率。完善便民服务措施,在耀州区和宜君县5个边远乡镇设立婚姻登记便民服务点,建立更多的“一厅式”社会救助服务大厅,方便群众办事。加强民政服务机构管理,规范婚姻登记、殡葬服务等费用收取标准,规范民政项目建设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着重加强日常管理和督查督办。严格执行效能告诫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发现问题及时责令纠正,对违反工作纪律、群众反映强烈且造成一定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对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部门依法办理。

  (三)扎实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防止和纠正违法、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专项检查和日常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及时纠正行政执法中存在问题及漏洞,进一步提高民政机关执法水平。  

  (四)健全依法行政考核制度。把依法行政工作与民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分值占3分,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机关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加大问责力度,明确问责主体、问责范围、问责方式和问责程序,使行政问责制度化、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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