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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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各区县和市直部门2014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的通知(节选)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0-21 17:14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35.市民政局

  一、建设16个城市社区服务体系项目、28个农村社区服务中心,3个城市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10个农村幸福院。城市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配套资金分别不低于上年可用财力的1%。(10分)

  二、建成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平台,积极开展分类施保工作,切实加强我市最低生活保障规范化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大城乡医疗救助力度,全面推进“一站式”医疗救助服务工作;开展农村五保对象年检工作,督促指导各区县做好农村工作;修订完善临时救助制度,认真做好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10分)

  三、协商市财政、金融办及保险公司开展全市农房保险工作,努力实现全市所有区县、乡镇(街办)全覆盖;做好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不断规范各项救助措施,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不出问题;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10分)

  四、深化双拥共建成果,认真做好“强军优属九件实事”和“为驻铜部队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活动;全面落实各项抚恤政策,建立优抚对象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适时提高抚恤补助标准;继续做好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作;全面落实退役安置改革政策,组织实施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全面提升军休服务保障水平,落实好军休人员“两项待遇”;做好涉军信访稳定工作。(10分)

  五、修订出台《铜川市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规程》,指导各区县做好全市第五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开展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做好2014年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工作。(10分)

  六、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的若干意见》,出台我市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和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出台《农村幸福院等级评定及奖励办法》,推进农村养老工作。(10分)

  七、开展清理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活动,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做好第三轮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耀州王益线)的联检工作;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准备工作。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推进社会力量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继续推进殡葬改革和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加快建设市大同公益性公墓和殡仪馆改造项目,实施农村公益性公墓试点项目建设。(14分)

  八、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加强清真食品监管工作;开展以“教风”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9分)

  九、对政府关心帮助困难群众工作评价群众满意度达到80%以上。(5分)

  十、完成重点示范镇和文化旅游名镇建设相关工作任务。(1分)

  十一、完成市“四创”领导小组下达的工作任务。(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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