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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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3-29 11:05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民政局、新区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2019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铜川市民政局

2019年3月21日

2019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全市民政工作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全市“两会”精神和中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紧盯“追赶超越”目标,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聚焦“三最一专”职责定位,着力构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治理、社会服务“四大体系”,全力推进兜底脱贫、养老服务发展、儿童福利保障、城乡社区治理、殡葬改革管理、社会组织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重点工作,打造铜川民政工作特色品牌,为铜川追赶超越转型发展做出新贡献。

一、着力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制定出台局党组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处理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人和事。精心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开展“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结合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通报问题和市委整改方案中涉及民政部门的整改任务,深刻查摆问题,落实整改责任,抓好整改落实。

(二)贴紧主题抓学习。围绕建国70周年庆祝活动,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发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示范引领作用,用好“学习强国”、周五学习日、主题党日等平台,通过举办理论学习班、宣讲报告会、班子成员讲党课等形式,推动学习贯彻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真正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信笃行。组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机关、下基层活动和“铜川好人、陕西好人”推荐及主题征文、经典诵读、演讲比赛等系列活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舆论宣传阵地建设,加大民政新闻宣传、政策解读和先进典型宣传力度,正确应对民政舆情,牢牢掌握思想宣传工作主动权。

(三)强化担当抓队伍。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标准,加快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民政干部队伍。用好“三项机制”,从严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严格落实个人事项报告、请销假、外出报备等制度。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实施办法,落实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具体措施,逐项建立台账,对表销号整改。开展“下基层、大调研、促落实”活动,深入基层“解剖麻雀”,“点对点”指导和服务,实现“政策”和“落地”之间“零距离”。大力排查整治慵懒散慢虚等作风顽疾,对群众反映强烈、造成严重后果的抓住典型、严肃处理,教育引导民政干部以实际行动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

(四)持续用力打基础。抓好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进一步压实党总支和各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全面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加强支部班子自身建设。强化党组织政治功能,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对标定位 评星晋级”活动,争创五星级党支部。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深化党员积分制管理,完善量化党员作用发挥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局机关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建设决策高效、落实有力、运转协调的服务型机关。加强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发挥服务作用。

(五)多措并举抓风气。深入学习贯彻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体措施。持续抓好脱贫攻坚问题和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深入开展杜绝违规收送礼金问题、规范执行财经纪律和规范执行工程领域管理规定专项整治,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以赵正永、魏民洲、冯新柱、钱引安等违纪违法案件为镜鉴,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切实筑牢思想纪律防线。加大案件查办力度,配合纪检组查处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巩固民政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着力构建以兜底脱贫为重点的社会救助体系

(六)扎实做好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坚持把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点,针对涉及民政部门的各类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细化整改措施,完善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项整改销号;做好督查、考核、审计、第三方评估、民主监督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以问题整改实效推动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工作质量提升。

(七)全力推进民政兜底脱贫攻坚。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民政工作头等大事,聚焦兜底保障对象精准认定,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落实“三共同”机制,加强与扶贫部门的定期会商。扎实做好特困供养人员年检和低保对象复审排查工作,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中依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贫困人口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做到对象认定精准。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返贫人员纳入救助范围。广泛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持续推进盐铜社会组织扶贫协作,助力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

(八)健全完善社会救助机制。继续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的违规违纪问题。适时提高城乡低保标准,确保农村低保标准动态稳定高于扶贫标准。依据新修订的《陕西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分级审批”,“先行救助”等规定,及时解决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等重大生活困难。全面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认真开展特困供养对象生活自理能力评估,按照新的供养标准,规范特困供养对象照料护理补贴发放工作,开展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稳步提高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

(九)加强社会救助能力建设。定期开展督查调研工作,及时解决兜底保障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意见》,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做好与省级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平台互通互联工作,进一步提高兜底保障对象认定的准确率。加强救助政策培训,采取“走出去学、请进来教、集体会诊”或以会代训等形式,分层次举办业务培训班,不断提高各级民政干部政策业务水平和服务群众的能力。   

三、着力构建以养老服务、儿童福利为重点的社会福利体系   

(十)提升养老服务发展水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市养老服务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农村幸福院改造提升工程,全面落实养老“十项措施”,着力破解城乡养老服务“堵点”、“难点”。加快市、区两级示范性养老机构建设,持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开展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全面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巡访制度。探索建立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服务补贴制度。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组织实施全市养老护理员培训班。

(十一)提升儿童福利保障能力。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领导协调机制,形成保障合力。全面落实《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加强儿童福利机构规范化管理,实施市级儿童福利机构改扩建工程。健全基层儿童关爱保护体系,提高未成年人保护机构保障能力,强化监护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主体责任,支持专业社会力量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太阳花”工程,提供关爱服务。健全孤儿保障制度,继续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落实孤儿高等教育助学保障政策。规范家庭寄养和收养工作。

(十二)提升慈善和残疾人福利事业发展水平。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办法》。组织开展慈善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加强慈善宣传。继续实施“民康计划”,进一步规范残疾人“两项补贴”管理发放工作。

四、着力构建以社区治理创新和社会组织建设为重点的社会治理体系

(十三)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方案》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出台《铜川市乡村治理专项规划(2018-2022年)》,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指导印台区做好省级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的结项验收工作,探索社区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8个城市社区服务站、7个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和11个智慧社区建设。

(十四)推进基层群众自治工作。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扎实开展村“两委”换届“回头看”,配合市委组织部推动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提高“一肩挑”比例,促进村委会领导班子建设。深入推进村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定《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实施意见》,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城乡社区治理中的作用。

(十五)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推动建立市级社会组织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加大执法工作力度,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持续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完善社会组织法人库,加强社会组织信用监管,推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十六)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开展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调研。全面推行“两关口、三同步”做法,巩固和扩大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覆盖”。深化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社会组织党组织“评星晋级、争创双强”活动,争创五星级社会组织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注重在社会组织的负责人、管理骨干和技术人才中发展党员。

(十七)加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工作。做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开展国际社工日主题宣传,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三区计划”,更好发挥志愿服务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五、着力构建以殡葬改革管理为重点的社会服务体系

(十八)提升殡葬管理服务质量。贯彻落实《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殡仪馆和公益性公墓建设的意见》,加强殡仪馆和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落实好困难群众殡葬救助制度。加强殡葬信息化建设,实现殡葬设施在线管理、殡葬业务在线办理。持续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巩固专项整治成果,规范公墓管理,加强日常监管。做好清明节、寒衣节群众安全祭扫和社区祭祀点相关工作。

(十九)优化婚姻登记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推进婚姻信息归集、共享与婚姻登记失信联合惩戒。探索跨区域婚姻登记试点工作,深化婚俗改革。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健全监管责任体系。贯彻落实陕西省《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救助管理工作服务质量大提升”和“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持续加大“互联网+救助寻亲”工作力度。

(二十)稳妥推进区划地名和界线联检。做好区划地名和界线联检相关工作。编纂《铜川市地名志》,做好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相关工作;完成铜川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整理、归档工作;做好第四轮市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铜延线联合检查工作;指导印台区宜君县做好第四轮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宜君印台线联检工作;完善地名地址库系统建设。

六、着力构建民政综合服务保障体系

(二十一)深化民政领域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探索开展乡镇(街道)低保审批试点工作。健全养老机构登记和备案管理机制。进一步改进监管,建立养老机构综合监管制度。进一步优化服务,推进儿童福利和收养领域取消和简化相关证明材料,推广“一次性告知”和“一站式服务”。  

(二十二)加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推动出台加强民政基层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和《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2019-2025)》。开展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加强基层民政办规范化建设。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强化安全风险排查整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加强民政事业经费管理,规范民政项目建设,提升民政统计工作水平。加强调查研究,提升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服务决策水平。做好来信来访工作。

(二十三)提升民政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全面加强民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及时做好有关法规、规章及政策的解读,健全依法决策程序机制,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探索推进养老服务、社区治理、殡葬服务、婚姻登记等领域标准化建设,加大民政政策宣传贯彻力度,提高民政事业发展质量。持续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与信息资源共享,大力开展网上办事和业务协同,加快“互联网+民政服务”体系建设。


网络编辑:办公室
信息审核:何江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