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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8年第四季度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铜川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8-09-30 10:06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市民政局2018年第四季度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铜川市民政局
2018年9月28日

 
市民政局2018年第四季度工作要点 

  1. 加快市老年服务中心PPP项目施工进度,确保完成年度序时进度;督促检查2018年下达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情况,完成4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50个农村幸福院建设任务;指导各区县做好农村幸福院改造提升和殡仪馆及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工作,完成农村幸福院改造提升全市统一设计方案;做好农历"十一"社区集中祭祀工作;做好流浪乞讨人员寒冬送温暖工作。
  2. 开展2018年全市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评选活动;检查验收2018年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数字民政、社区服务信息平台省、市、区(县)互联互通项目;以市委办市政府办名义印发《加强乡镇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加强和完善社区治理的贯彻落实措施》。
  3. 做好2017年度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安置工作;指导区县做好2018年度退役士兵的接收及档案审查工作;完成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职工接收安置工作;做好军休干部、无军籍职工2019年度医保缴费工作;做好省政府退役军人专题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全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做好悬挂《光荣牌》准备工作。
  4. 做好2018年自然灾害评估工作;做好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
  5. 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和复审;制定《关于促进社会智库建设指导意见》。
  6. 配合延安市完成延铜咸三交点界线联检工作;完成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完成地名地址库创建工作。
  7. 在全市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配合省民委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深化以"学习"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工作,抓好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学习贯彻,做好宗教调研相关工作。
  8. 制定《铜川市社保兜底督查实施办法》;规范全市农村低保分档标准;制定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



网络编辑:铜川市民政局
信息审核:铜川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