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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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6年第三季度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8-15 11:22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市民政局2016年第三季度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铜川市民政局

2016年7月20日

 

 

 

市民政局2016年第三季度工作要点

 

1.做好灾情管理工作,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出问题;检查验收各区县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

2.制定出台《铜川市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全市已享受城乡低保对象开展信息核对,做好社会救助督查检查工作;加强农村五保供养机构安全管理;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救急难”窗口规范化建设。

3.加快市老年服务中心PPP项目工程进度,7月19日前开工建设;开展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及运营情况专项督查,督促建成项目投入运营,进一步规范运营管理;开展福彩公益金资助贫困家庭大学新生活动;做好“9•5”首个中华慈善日宣传活动筹备组织工作。

4. 组织开展好“八一”双拥慰问活动;做好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发放工作;开展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工作;承办好“9•30”烈士纪念日和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活动;继续做好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

5.开展换届尾留村问题整改和村级活动场所“清零”行动检查;督查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城乡社区协商工作落实情况;配合市纪委开展村(社区)财务大检查;对城乡社区服务体系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做好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网上报名人员资格审查。

6.完成2015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实现没有党员的社会组织党的工作全覆盖;安排部署2016年度财务检查和社会组织评估工作。

7.完成铜咸线市界联检外业工作,双方签订平安边界睦邻友好公约;督促印台区民政局上报联检汇总资料和联检报告;检查区县镇村综合改革村规模调整工作进展情况。

8.继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做好“十一”节假日期间清真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开展穆斯林群众开斋节慰问活动;配合市政协视察调研回族﹑涉疆少数民族情况,做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申报工作;继续开展以“规范”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检查宗教活动场所汛期安全情况,排查宗教领域不稳定因素;开展宗教调研工作,加强对宗教工作干部和教职人员的培训。

9.编制上报各类报表的月报、季报;继续做好资产清查相关工作;做好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第二阶段参保缴费及清理规范工作;按照市财政局统一部署,编报好下年度专项预算;完成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变动审批任务;做好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和账务处理工作。

10.做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各项工作;学习贯彻落实“三项机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定并公示《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清单》;公布市民政局公共服务事项及工作流程;通报上半年全市民政系统政务信息采用情况;完成省厅下达的民政政策理论调研文章撰写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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