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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见成效 兜底有力度 铜川市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来源: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发布时间:2023-11-22 12:03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今年以来,市民政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任务,完善救助政策机制,优化工作流程,强化政策落实,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

一、完善救助政策,推动低保扩围增效

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适度放宽低保认定条件,优化审核确认流程,为低保扩围增效提供政策依据;印发了《关于做好社会救助及动态监测有关工作的通知》,指导基层“一分为二”看待低保对象纳入与监测对象之间的关系,坚决杜绝将是否是监测对象作为申请低保的前置条件等错误做法。截止10月底,全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2679户27072人,较2022年底净增加农村低保835人、城市低保45人,是全省唯一城乡低保人数都实现正增长的地市,省民政厅《工作动态》33期对我市工作充分肯定。

二、及时提高保障标准,兜准兜好兜牢民生底线

一是提高低保、特困供养保障标准。2023年1月1日,将农村低保标准从4830元/人年提高到5370元/人年增幅11.18%;城市低保标准由630元/人月提高到665元/人月,增幅为5.5%。经市政府同意,从2024年1月1日起,将全市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现行标准5370元/人年提高到5690元/人年,提高320元/人年;从2025年1月1日起,再次将全市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2024年的标准5690元/人年再提高到5985元/人年,提高295元/人年,努力实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三连升”;城乡特困对象按照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同步提高、同步执行。民政各类服务保障对象救助标准的提高,不仅兜准兜好兜牢民生底线,同时也为提高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作出了贡献。全年下拨中省、市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6489万元,其中:中央12915万元、省级2574万元、市级1000万元。截至10月底,全市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2679户27072人,发放资金10987.57万元(城市4505户8514人、4489.21万元;农村8174户18558人、6498.36万元);特困供养对象1669户1715人(城市152户154人,农村特困1517户1561人),发放资金1471.79万元。

二是适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及取暖补助。6月份,为有效缓解价格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为全市2.885万名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及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价格临时补贴84.6万元。11月10日前,按照城乡低保、特困对象1200元/户(人)、农村低保、特困对象500元/户(人)的标准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取暖补贴1048.19万元,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三是提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

2023年1月1日起,集中供养孤儿养育标准从1400元/人月提高到1800元/人月,散居孤儿从1000元/人月提高到1400元/人月;生活困难家庭中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从1000元/人月提高到1400元/人月,其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从700元/人月提高到900元/人月。截止10月底,保障孤儿64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35名,发放资金271.5万元。

三、畅通求助渠道,加大临时救助力度

一是市、区县利用微信公众号、网站、12345服务平台等渠道公布了救助服务热线,24小时接听群众对社会救助政策咨询和救助需求,建立了急难问题快速响应服务队435,通过快速响应服务队发现并救助的困难群众6976人次,纳入低保806户1715人,纳入特困供养86户88人,实施临时救助5173人次。  

二是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救助标准区县级由最高8000元提高到20000元,乡镇(街道)由2000元提高到5000元;急难性临时救助办理时间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完成审批和资金发放,实行先行救助,后补齐手续。截止10月底实施临时救助16972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1919.34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救助383人次,增发救助金384.13万元,人均由925.44元/人次增加到1130.89元/人次,救助水平增长22.2%。

下一步,全市民政系统将结合第二批主题教育活动,通过深入基层调研督导、强化信息共享和动态监测预警等举措,继续落实低保扩围增效,加大低保边缘人口、支出型困难人口救助力度,全面提升救助服务水平,让救助服务更暖人心,让困难群众更有保障。


网络编辑:朱良
信息审核:张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