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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社会救助档案管理 促进救助工作 提质增效

来源:市救助家庭核对中心 发布时间:2023-09-12 10:13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为有效解决基层社会救助档案管理不规范、不统一的问题,近日,铜川市民政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以规范档案文书为抓手,对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临时救助、低保边缘家庭等社会救助档案管理制度进行完善,确保全市各区县档案整理统一规范,不断提升基层民政社会救助管理服务水平,促进全市社会救助工作提质增效。

《通知》明确了三项内容:一是明确了社会救助档案管理以分级管理、乡镇(街道)为主的原则,以建成一户一档、一村(居)一盒、一乡镇(街道)一室的三级档案管理体系为目标;二是明确了各级民政部门档案管理的职责,即市级民政部门负责对全市社会救助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区县民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社会救助业务档案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及本级社会救助业务档案的整理,乡镇(街道)民政工作站负责社会救助档案的整理、归档、存档工作;三是明确了档案管理的内容和期限,审核审批类档案保管期限为社会救助对象停止救助后不少于3年,特困供养审批档案保管期限为长期,日常管理类档案保管期限不少于5年,资金拨付档案保管期为长期。同时,要求基层强化档案的整理归档和日常管理,建立健全档案管理机制,确保社会救助档案管理统一规范,档案保管安全有序。

下一步,铜川市民政局将以此为契机,将社会救助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列为民政年度综合考核评先评优的一项重要依据,在今后的工作中开展不间断、常态化抽查,不断推进社会救助档案规范化管理,切实提升社会救助工作水平。

 

 


网络编辑:朱良
信息审核:张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