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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五项措施保障疫情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来源:市救助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1-12-29 16:26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为切实做好疫情期间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市民政局早部署、早行动,多措并举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一是印发了《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切实做好近期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落实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区县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社会救助工作,防止因灾因疫返贫,及时将符合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确保疫情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出问题。

二是全面落实督导检查制度。要求民政系统落实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明确值班负责人,由市民政局班子成员带队,组成4个督查组,每天轮回检查全市各区县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指导社区紧盯西安、咸阳、延安等风险区来人,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防止疫情输入。

三是主动摸排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情况。发挥基层主动发现机制及急难问题应急响应机制作用,统筹基层社会救助协理员、村(居)民小组主动发现信息员,结合疫情防控工作统一安排,加强对民政重点服务对象(分散特困供养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老人、儿童、重度残疾人等)探视、巡视制度的落实,通过间接入户或电话、微信等形式,加大探视和关爱频次。对于家庭主要成员务工受阻、歇业等原因造成家庭收入降低,影响其家庭生活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简化救助程序,指导通过“e救助”方式受理办结救助业务。12月10日以来,全市共实施临时救助2327人次,发放救助资金232.69万元。

四是各级民政干部下沉一线,协助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引导群众核酸检测、测温、防控值守,同时每天统计上报因疫情开展困难群众救助情况,为打赢防疫阻击战贡献民政力量。

五是及时足额发放各类救助补助资金。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作,夯实资金管理保障的主体责任和兜底责任,加快各类救助补助资金拨付和发放进度,截至12月25日前,已将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全部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确保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网络编辑:朱良
信息审核:张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