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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伯权厅长在全省民政工作分析会上的总结讲话

来源: 发布时间:2013-10-11 17:30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同志们:

  今年以来,全省民政事业总体呈现稳中有进、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但也存在各地发展不平衡、个别工作推进不力等问题。在精简会议的大背景下,省厅决定召开这次会议,目的就是为了查摆问题、找出差距、迎头赶上,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所以说,这次会议既是一次总结成绩、查找不足的分析会,又是一次提神醒脑、鼓劲加压的督办会。下面,在大家发言的基础上,我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客观看待前三季度工作

  前三季度,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民政部的有力指导下,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坚持民生优先、服务为先、基层在先,共下拨中省民政事业费76.42亿元,较好地执行了年度预算,各项工作按年度计划有序推进。特别是防灾减灾、社会救助、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社区图书援建和社区读书活动、优待抚恤、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农村五保供养机构建设、养老服务等工作创新发展,在全国民政系统会议上分别介绍了经验。

  (一)社会救助工作进一步加强。下拨各类社会救助资金 50.97亿元,保障了293万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县级覆盖率达到100%,走在全国前列;累计实施城乡医疗救助56.5 万人次、临时救助4.3万户次;全面部署应用社会救助动态监控系统,初步实现了全省社会救助对象的实时监管,建立了多部门联合的低保对象收入核对机制。经过大半年的认真调研和积极推动,第17次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省厅代拟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联合财政厅下发了《关于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聘用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和运转维护经费的保障意见》。

  西安市政府出台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试行)》,长安区在全省率先成立了核对中心。榆林市在不同县区分别试点运行短信平台、二维码认证系统、指纹年检复审系统和家庭收入财产比对系统。商洛市争取编制66名,组建了市、县社会救助中心。延安、汉中、宝鸡三市被民政部评为“全国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试点工作优秀单位”。榆林市榆阳区、渭南市临渭区的重特大疾病救助试点工作在全国会上介绍了经验。

  目前存在的问题,一是由于省上的实施意见出台较晚,各地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仍在制定之中;二是低保工作责任不落实、管理不规范、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人情保”、“关系保”和“搭车保”仍有发生。

  (二)社会福利事业进一步发展。启动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年”活动和“敬老爱老助老工程”,召开了全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推动省政府通过了《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的若干意见》,联合财政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的意见》和《孤儿基本生活费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今年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助资金已全部下达各地,开展了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试点工作。会同计生委将年龄在60岁以上的农村5090名失独家庭老人纳入保障范围,联合省残联积极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实施了养老护理员“千人培训计划”。下达孤儿基本生活年度补助资金8637万元,保障了1.4万名孤儿基本生活。全省儿童和社会福利机构聘用人员招聘工作有序进行,宝鸡、汉中、铜川三市已完成了年度招聘任务。加大了福利彩票公益宣传力度,进一步挖掘市场潜力,前三季度福彩销量已达45.78亿元,同比增长26%。

  西安市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建设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5项涉老政策。咸阳市建设农村幸福院156个,为全省提供了范本。铜川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的意见》,超额完成养老床位目标任务52%。汉中市提高资助标准,对农村幸福院建设每个给予一次性补助7.3万元。西安、铜川、渭南、商洛四市开展了老年餐桌服务。铜川市福彩销量超额完成年度任务的34%。

  (三)基层民主政治和社区建设进一步推进。完成了《陕西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办法》修订工作,下发了《陕西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测评标准》。完成了2500名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报名工作,近期将组织笔试。从现有22个城区1145个社区“两委”优秀成员中推荐选聘500名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准备工作全部就绪。今年计划援建的400个城镇社区图书室项目申报工作已经结束,省厅正在审核。

  西安市出台了《城市社区建设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加大了对区县社区建设工作的考核力度。宝鸡市实行社区网格化管理,推行“一楼一册、一户一档”管理机制和“一厅一网一热线”服务模式。咸阳、渭南、榆林、汉中、商洛五市全面完成2012年下达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安康市制订了《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细则》。

  (四)灾害应急救助能力进一步增强。进入主汛期以来,延安等地遭受了特大暴雨洪涝灾害。民政部两次派工作组来我省指导工作,省厅及时报请省政府启动救灾应急响应,第一时间赶赴灾区核灾救灾。累计下拨中省救灾资金3.6亿元,调运救灾棉被3万床,保障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联合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推进我省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被《民政部参阅文件》转发各地借鉴。市、县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建设资金已下达各地。西安市制定了《救灾应急工作规程》,商洛、汉中、宝鸡3市开展了农村住房保险工作,铜川市建立了四级583人的灾害信息员队伍。

  (五)双拥优抚安置政策进一步落实。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纪念延安双拥运动70周年系列活动。省双拥办在全省范围开展了为驻军部队和优抚对象“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10项活动,省军区在人武系统开展了为陕西籍官兵办好“九件实事”活动,部署了创建新一届全省双拥模范城(县)活动。完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持续提高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水平,维护了优抚对象合法权益。实施全省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程。

  省厅牵头起草了《陕西省关于深入贯彻〈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扎实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陕西省伤病残退休军人申购地方保障性住房实施办法》。完成2013年度退役的转业士官城镇退役士兵安置资格审查任务。西安、咸阳、安康、榆林、铜川五市出台了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和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惠民十件实事”要求,年底前要完成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作总量的90%,还有差距。

  (六)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在社会组织管理方面,完成了2012年省级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年检合格率为78.4%。争取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21个,争取省财政配套资金341万元,西安市2个社会组织被确定为全国创新示范区创建活动观摩点。西安、宝鸡等地将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纳入备案登记双轨并行范畴。铜川、渭南、榆林、汉中四市成立了社会组织党工委或党委,实现了社会组织党建长效机制。在区划地名工作方面,对全省乡镇行政区划进行了深入调研,形成了合理调整乡镇和行政村规模的意见,已上报省政府。《陕西省实施〈地名管理条例〉办法》正式实施,完成了《陕西省行政区划图册(2013版)》编审工作。完成了渭南市6个乡改镇、西安市2个街办驻地迁移的调研和审批工作。第三轮市县界线联检工作进展顺利,渭延线、宝汉线、咸延线、宝咸线、西渭线已完成实地联检工作。在殡葬婚姻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方面,开展了“文明祭扫、生态殡葬”主题服务月和行风建设月活动,确保了清明节祭扫安全,无事故发生。去年下达的25个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部分已建成并运营。安排1000万元省福彩公益金作为“以奖代补”资金,资助了150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对全省火化率过低的问题和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周边乱埋乱葬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拿出了治理方案。救助各类流浪乞讨人员6.2万次,有14家救助站通过全国等级评定创建初检。对“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帮助710名孩子重返校园。婚姻登记标准化建设不断加强,申报创建的10个国家3A级婚姻登记机关基本通过民政部检查。

  咸阳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殡葬改革工作的意见》等文件,有力推动了殡葬改革工作。商洛市争取编制37名,成立了市殡仪馆。宝鸡市完善流浪救助服务网络,聘请环卫工人为“流浪救助信息员”,确保了流浪乞讨人员能及时得到救助,市救助管理站被确定为全国5个救助管理工作实践性培训基地之一。西安市在“全国首届结婚登记颁证大赛”北方赛区比赛中荣获三等奖。

  (七)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扎实开展。按照省委的部署和要求,坚持高标准、高起点,在厅机关、厅直单位扎实有效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了实施方案,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受到省委督导组的肯定。厅机关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出台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意见的具体措施,建立了厅领导包联市级民政工作制度,向社会公开了民政惠民十件实事,组织了“民政政策宣传周”活动,开展了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治理和会员卡、商业预付卡专项清理工作。加大了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力度,在北京举办了全省新任民政局长培训班。

  二、全力做好第四季度工作

  第四季度,既要打好收官硬仗,又要为来年谋篇布局。重点要做好“四个对照”,要对照民政部、省委、省政府的目标任务和省厅“十件惠民实事”的要求,夯实责任、抓好落实,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45号文件精神。国务院45号文件,是今后一个时期低保工作的纲领性、指导性文件。近期,省政府研究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省厅配套起草了《陕西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进一步明确了政策措施,落实了工作责任。各地要抓住这一机遇,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支持,一鼓作气,力争整体解决问题。一是要协调编制部门,提出县(区)、乡镇(街办)入户调查人员需求和配备办法,尽快充实基层工作力量,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二是要协调财政部门,提出市县配套比例和市级补助办法。三是要全面推进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已开展核对的地区,要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核对办法和流程。未开展核对工作的地方,今年年底以前,要建立核对工作机制,成立领导小组、出台核对办法和工作流程。明年6月份前,所有地市要全部建立信息核对平台。

  (二)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这项工作是今年贯穿始终的重点任务,7月份在彬县的会上已专门作了安排。三万张新增床位是刚性任务,已经分解下达各市,最终我们要用数字说话,必须不折不扣落到实处。最近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近期省政府将下发《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的若干意见》。各市要抓好贯彻落实,多方宣传,合理引导、掀起新一轮社会养老服务业发展热潮。要加大督查检查力度,重点抓好地级以上城市老年养护机构建设、区县综合福利中心建设、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农村五保供养服务设施建设、农村养老服务建设和老年餐桌六大项目年度任务的落实和收尾工作。

  (三)推进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社会组织管理创新是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中明确的重点内容,但我省社会组织管理的水平与形势发展还有很多不相适应的地方。省厅9月份已经出台了《陕西省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指导意见》,各地要重点从下放登记管理权限、推行直接登记、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等方面抓好贯彻落实。

  (四)加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主要抓好两项量化指标的落实:一个是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增长10%;一个是完成3000名新增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录和推荐工作。要加大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的落实力度,重点检查社区服务平台建设、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和社区工作人员报酬待遇落实情况,夯实市级政府的配套责任。要统筹城乡社区建设发展,年内所有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要全部下达实施。要严格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录工作,省社区办计划11月中旬安排组织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面试工作,各地要提前筹划,精心准备,确保万无一失。

  (五)推动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要切实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及早安排部署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保证在救助对象确定、款物发放、救助信息发布及报送等环节不出问题。一旦出现问题,将严肃追究具体负责人的责任。要分析研判冬春救助形势,确定冬春救助重点区域、重点对象,保障救助重点,做到冬春救助不漏一户一人。要加快灾后农村民房恢复重建进度,按期完成重建任务。省上在安排灾后恢复重建资金时,重点保障了延安市,延安市务必把灾后重建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抓紧抓好。

  (六)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改革举措。主要是四项任务:一是做好复员退伍军人接收安置工作,市县两级要尽快下达退役士兵安置计划,并尽快实施年度分配定位和派遣工作,确保一次到位。二是落实各项待遇,无军籍职工地方性津补贴、退役士兵一次性补助金、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费,还有一些市县没有完全到位,年底前要全部到位。三是完成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教育培训任务,各地知晓率、合格率和就业率要分别达到100%、90%和80%以上。

  (七)积极稳妥推进殡葬改革。惠民殡葬改革是我省一个亮点,也是当前的工作重点。对2012年的项目,要建立台账,实行月报,倒排工期,确保年底前全部验收启用。对目前尚未开工建设的,要逐一分析原因,签订责任书,年内不能开工的,要取消项目资格,并通报全省。各地要结合实际,出台相关实施意见和方案,把以公益性公墓建设为突破的殡葬改革推向深入。

  (八)抓紧做好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作。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作是一项德政工程,也是我们公开承诺的“十件惠民实事”之一。各地要抓紧最后一个季度的工作时间,切实加强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加快施工进度,有针对性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年底前完成两个任务的90%,真正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

  (九)全力做好信访维稳工作。今年以来,为更加有效应对群众诉求,我们整合厅机关人力资源,设立了信访办,实践证明效果是好的。下一步,要加大政策宣传和落实力度。严格按政策答复解释,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坚决兑现政府承诺,把政策规定的各项待遇按标准、按时限落实到位、兑现到人,绝不能因现行政策落实不到位而引发群体性上访。

  (十)抓好厅直单位建设。近几年,我们持续加强厅直单位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夯实了民政事业发展基础,提升了民政公共服务水平。目前,要由建管并重向以管为主转变。中央救灾物资仓库、省民政厅民政服务中心大楼已投入使用,要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省荣军第一医院、自强中专学校异地重建工程基本完工,要多方争取支持,解决资金缺口问题。省荣军二院医疗综合楼、省荣康医院荣军休疗体检中心要力争在年底前将投入使用。省假肢中心康复大楼要根据省政府的要求,尽快开工建设。

  与此同时,区划调整、地名服务、界线管理,流浪救助、儿童收养、婚姻登记,儿童福利、社会慈善以及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等各项民政事业,都要紧扣既定的目标任务,层层抓好落实,力争有新的突破和发展。

  三、几点要求

  第四季度,一季关两年,时间紧,任务重,头绪多。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最关键的是态度、最重要的是信心、最核心的是落实。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这次会议的主要目的就是找差距、查原因、明对账。现在看来,第四季度有效时间不多,任务差距不小。各级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以及民政部的要求、任务上来,坚定信心决心,不折不扣完成;要把认识提高到纵向比超、横向争优上来,锁定目标不放松,瞄准先进争一流;要把工作延伸到为明年谋篇布局上来,主动出击,积极协调,努力争取,及时调整充实项目规划,为来年工作打好基础。

  二要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能不能落得实、会不会落实,是检验工作能力和水平的试金石。我们讲狠抓落实,就是要用抓铁留痕的力度,抓责任、抓督办、抓结果。如果说这次会议是查账、对账,年底我们就要报账、算账。厅考核办要就这次对账结果进行研判,对进展缓慢、差距较大、没有启动的工作列出单子,明确分管领导、主办处室,直接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并跟踪督办、适时通报。各级要建立健全抓工作落实机制,对重大政策落实,要跟踪问效;对重点工作和项目,要定期调度;对惠民实事,要强力督办。真正树立起快落实是尽职、慢落实是失职、不落实是渎职的意识,努力营造昂扬向上、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三要夯实责任,失责必究。我们很多工作思路、工作部署、工作措施,不是没有讲到,而是没有做到,或者做而无效。大家都要把本单位的工作在本地全局工作中定个位,在全省民政总体工作上定个位,对自己牵头的事、主抓的工作,要牢固树立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一级干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省厅将进一步建立健全绩效评估机制,把明责、履责、问责和奖惩紧密结合,做到失责必究。应该做到没有做到,就是失职失责。一些工作进展缓慢或者推不前去,可能有这样那样的原因,但更重要的是要从主观方面找问题、多反思。

  四要严明纪律,廉洁从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省厅从自身抓起,加强学习、征求意见、开门整改,抵制歪风,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随后这项活动将延伸到市县,要以此为契机,通过自下而上提,推动自上而下改,带动全系统作风有一个大的转变。群众路线教育,主要内容是“为民、务实、清廉”,根本要求是“落实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在这方面,请大家务必保持清醒,不该做的坚决不做,不该拿的坚决不拿,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特别是超标准接待、迎来送往、公车私用、送土特产这些小节问题,看似很小,实则就是“四风”的具体表现,必须坚决杜绝。今后凡有违禁者,全省通报,严肃处理。要严格落实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各级“一把手”要自觉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做表率、树形象。所有项目资金管理、国有资产处置、政府采购等经济活动都要严格执行现行政策规定,宁可慢一点,也要做到程序合法。在这方面,谁的问题,谁负责,追究谁,决不姑息迁就。

  冬季即将来临,安全稳定问题尤为重要,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一次安全稳定排查活动,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常抓不懈,切实做好以防火防盗为主的冬季安全稳定工作,确保万无一失。我相信,大家一定能克服困难,全力做好第四季度的工作,为2013年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谢谢大家。


网络编辑:民政局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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