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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伯权厅长在民政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视频会议上的发言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9-23 12:56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是指导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意见》赋予了民政部门新的职责和任务,我省将抓住这一机遇、乘势而上,加快构建我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根据这次视频会议要求,把贯彻《意见》作为当前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从我省实际情况出发,把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改革创新步伐,激发市场活力,创新服务供给方式,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业朝着服务设施更加齐全、服务功能更加完善、服务资金更加充足、服务队伍更加专业、服务监管更加有力的方向发展,把服务老年人的夕阳红事业打造成蓬勃发展的朝阳产业,使之成为调结构,惠民生,促升级的重要力量。为此,我省将在增加总量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市场驱动。坚持以事业促产业,以产业带事业,采取以市场换养老的办法,大力发展社会化、专业化养老服务机构,不断壮大社会养老服务产业。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发展老年营养保健、医疗康复、饮食服装、休闲旅游、文化传媒等养老产业,积极开发老年保健、老年照护、老年康复辅具、老年宜居社区等产品。

  二是资金保障。要按照政府保障基本、市场满足需求的原则:(一)加大公办养老机构投入。在重点保障“三无”、“五保”、经济困难、失能失智等特殊老年人的基础上,为社会其他老年人提供服务;(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和我省《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的若干意见》,让社会成为养老服务业的主体,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格局。

  三是人才支撑。我省从今年起,通过与大专院校和养老机构联合建立培训实训基地,实施了养老护理员“千人培训计划”,按照省级抓好示范培训、市级承接实践培训、县级举办初级培训的思路,全面提高养老护理员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力争通过几年努力,基本实现养老护理员队伍满足社会养老需求,并持证上岗。

  截止2012年底,我省城乡养老机构发展到1574家,共有养老床位11.1万张,老年人床位拥有率达到22‰。日间照料服务基本覆盖40%的城市社区和20%的农村社区。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养老工作,今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了各类养老机构新增3万张床位的目标任务。为推动任务落实,解决城乡失衡问题,7月上旬,我厅召开了全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对今后几年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行了安排部署;会上出台了《关于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的意见》,计划三年内全省建设农村幸福院4000个,使农村养老服务覆盖50%以上的农村社区,推动城乡养老事业均衡发展。为解决社会参与不充分、为老服务市场发育滞后的问题,加大了对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的支持力度,推动省政府审议通过了《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的若干意见》,近日即将下发;开展了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试点工作,着力解决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在土地供应、税费减免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力求通过试点工作发挥示范引导作用。下一步,我们将结合贯彻国务院《意见》,进一步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的积极性,并按照两个《办法》的要求,加强市场监管,推动全省养老服务业全面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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