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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2-01-19 10:38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将《铜川市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予以公布。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在铜川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安局部门频道http://www.tongchuan.gov.cn/index_page.rt?siteId=80查阅。

(一)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1年,铜川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训词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不断提升行政效能,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奋力追赶超越,主动作为,加大公安“放管服”改革力度,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以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为目标,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加强平台建设,努力提高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等方面的公开质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2021年,市公安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68条,其中工作动态类437条,警务公告类133条,信息公开类98条。今年共办理网民留言537件,其中市长信箱16件、人民网留言4件,上级转办督办件12件,12345网上群众工作部转办479件,市公安局党委主要领导批示件26件,全部按期办结。我局参加市政府新闻发布会1场,召开警民恳谈会1场。铜川公安新媒体矩阵累计编发信息2916条。二是强力推进全市公安政务服务能力。扎实开展政务服务能力提升“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高效完成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梳理工作。2021年,市公安局认领公安机关367项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完善市级部门数据需求总事项233项,完善事项申请材料总数568项,完成率100%。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阶段性完成,标志着我市公安政务服务一张网基本建立。三是陕西“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稳步推进。2021年,铜川全市注册用户128914名,省厅目标105326名,任务完成百分比122.4%;全市网办数量(全流程办理+查询+预约+预受理+留言)192761件,省厅目标167600件,任务完成百分比115%,满意度好评率100%。 四是聚焦全市“两会”建议提案办理落实工作。2021年市公安局办理的1件人大建议和9件政协提案,答复精确规范,意见具体明确,落实有力有效,实现了见面率、回复率、落实率、满意率4个100%的工作目标。五是注重财政信息公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先后公开发布了市公安局2020年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2021年度,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2条,申请主体均为公民个人,申请方式均为政府网站信息平台申请,已按照相关要求受理,及时回复当事人答复意见书,2条依申请信息均按规按时办结。全年全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严格政府信息管理。明确专人负责,由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专门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信息审查,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加强对信息发布的审核、更新和管理;强化工作落实,开展涉公民个人隐私信息排查整改工作2次,针对发布要求和群众需求,不断优化提升信息发布质效。

(四)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建立“互联网+”工作模式,充分发挥铜川公安新媒体矩阵作用。今年分两批次对全市23个公安新媒体进行年度体检,再次关停15个管理不善的账号。全市公安新媒体实行统一领导,信息发布实行三级审核,确保发布内容规范可控。

(五)完善监督保障机制。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我局逐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准备工作和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指导,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与处理机制,保证行政机关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1796

行政强制

313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967.6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1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2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对政务信息公开的新要求、互联网时代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内容深度和广度不够,公开信息的总量有限;二是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大,群众对信息公开内容关注度不高。

针对存在的不足之处,我局将从如下几个方面改进: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好政务信息的分类,保证信息内容的完整性,不断优化政务公开机制;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公众对公安政务信息公开的知晓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我局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铜川市公安局指挥部警务督办科联系(地址:陕西省铜川市朝阳路,邮编:727031,电话:0919-2189549,传真:0919-2189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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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黄永婧
信息审核:李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