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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公安局突出“六个重点” 全面建设和规范运行报案中心(室)

来源: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3-12-18 16:10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为深化受立案制度改革,铜川市公安局突出六个重点,在各分县局及基层执法所队部署建设报案中心(室),依法集中统一开展接报案与立案工作。截止目前,全市各分县局建成6个报案中心,44个派出所标准化报案室,实现了报案中心(室)建设全覆盖。

突出理念转变,统一场所名称。将所有基层所队接受群众报案的场所名称统一变更为“报案室”,在分县局统一设立报案中心,在外部醒目位置设置报案中心(室)指示灯箱或门牌、公开报案电话号码,便于群众识别,方便群众报案。

突出统一接案,集中受理案件。接报案实行统一扎口管理,各分县局报案中心统一接受群众报案、控告和举报。执法所队报案室统一接受群众到所队报案、控告和举报,有效解决群众上门报案门难找、人难见、事难办问题。

突出硬件保障,做优设备配置。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将报案中心(室)建设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优先保障报案场所装备需要。报案中心(室)电脑设置一机双屏,当事人可以同步查看报案登记记录,当场提出修改意见。全部安装可覆盖区域内外且具有数据存储功能的电子监控设备,对报案情况全程录音录像,保证了场所安全。

突出标准指引,规范工作流程。市局制定了《报案中心(室)建设及管理运行工作标准》,明确了报案中心(室)建设标准、人员配置标准、工作运行标准和监督管理标准等。制定《受立案工作流程》《报案人权利义务》《首接责任制》等制度悬挂在报案中心(室)醒目位置。设立接警员岗,接报案民警佩带接警员胸牌,对群众上门报案实行当场接受报案登记、当场接受证据材料、当场出具接警回执、当场进行录音录像、当场录入办案系统。

突出服务群众,打造普法场景。市局在报案中心(室)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之打造为普法宣传新阵地。设置执法公开文件架,专门放置权威法律书籍以及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行政案件权利义务告知书等法律资料供群众查阅。设置连接互联网的触摸式电子显示终端,方便群众上网查询案件进展情况和行政处罚结果,向群众公开各种执法流程和手续,开展安全宣传。设置执法提示图示和群众报案等候区,配备桌椅、纸张、笔墨、饮水机等服务设施,为群众上门报案提供便利。

突出智能监督,强化全程管控。报案中心(室)视频监控系统与三级案管中心(室)联网。案管民警全天候对报案场所接报案进行实时视频巡查,及时督导规范接报案工作。报案中心(室)实行群众上门报案当场网上登记。案管民警每日开展网上巡查比对,杜绝案件网外流转。实行警情处置执法记录仪全程摄录。实施警情案件受理分流管控责任制。明确接报案和立案工作责任,实行警情处理日清零。案管中心(室)每周对警情、案件受理分流制发巡查通报,进行执法预警。建立警情案件定期回访机制。各级公安机关110接处警部门、案管机构、办案单位法制员每月抽取10%的警情、案件进行回访,及时督促整改发现问题。


网络编辑:黄永婧
信息审核:李斌